近年来,防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与公、检、司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和“稳、准、狠”原则,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创建平安和谐辖区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该庭多次被评为全市、全区政法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度荣获全区法院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2008年被自治区高级法院评为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被自治区高级法院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同时荣立集体三等功。
实施铁案工程 严抓案件质量
质量是案件的生命。全庭干警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以对法律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该庭对每一起案件,都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全面,定性准确,量刑恰当。被告人凌某抢劫、故意伤害一案中,凌某父母早就离异,母亲改嫁他乡,父亲因贩毒被判无期徒刑,哥哥也因犯罪正在服刑,无亲人在身边对其管教,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时已年满18周岁,被告人在庭审中称据其母亲当年对其讲的出生日期,其犯罪时应未满18周岁。刑庭因此为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经深入查证,证实被告人犯罪时确实未满18周岁,对被告人进行了减轻处罚,避免了轻罪重判。又如被告人刘某贪污一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的是挪用公款罪。经审理,合议庭认为被告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遂依法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后来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避免了重罪轻判。
积极参与综治 做好审判延伸
近年来,该庭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理与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防范,重在治本,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预防犯罪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该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按照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加强普法工作,特别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道德教育,使他们增强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近年来,该庭积极参与全民普法教育活动和开展法律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厂等活动,近万人次接受了法律教育,平时还注意与新闻媒体联系,对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进行宣传报道和案例分析,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观念及防范意识。与此同时,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该庭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该庭积极做好罪犯的改造工作。在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与被告人进行谈心,真诚帮助他们,找出犯罪根源,指出他们的出路所在。在审理被告人龚某盗窃一案中,得知他是外省人,在本地无亲无故,在其刑满释放后,刑庭干警筹集了几百元给龚某解决了回家的费用,使他深受感动,当场热泪盈眶,觉得社会并没有抛弃他,表示要痛改前非。对缓刑犯和少年犯,该庭通过“结对子”、“一帮一”等活动,把家庭、社会紧密结合起来,定期进行回访,建立健全相互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重点做好教育感化工作,近年来所判缓刑的少年犯无一重新犯罪。
提升队伍素质 践行司法为民
该庭人员虽少,仅有两名审判人员和两名书记员,但每年审结的刑事案件占全市法院刑事案件将近三分之一,审判任务相当繁重。2007年审结172件235人,结案率100%;2008年审结155件227人,结案率100%;2009年审结175件261人,结案率100%。
“要办好这么多的案件,而且把每件案件都办成铁案,没有过硬的综合素质是不行的。”该庭庭长林元喜如是说。一直以来,该庭都把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摆在重要位置。
该庭首先从干警的政治业务学习抓起,坚持每周定期学习制度,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增强职业道德观念,培养优秀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职业意识,全庭干警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司法为民的工作热情不断增强。
与此同时,该庭加大了对业务知识学习的力度,以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除了阅读刑事审判方面的书籍,还通过视频会议培训、庭审观摩、研讨会等形式,学习最高法院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及有关对疑难案件审理的探讨,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积累。
近年来,防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廉洁、公正、高效、无私奉献的工作态度和精神,有力地维护了司法权威,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高大形象,深受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