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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廉洁执法 促进阳光司法
作者:上思法院 叶永秀  发布时间:2010-11-19 16:01:49 打印 字号: | |
  公正廉洁执法是时代进步的呼唤,是群众利益的需求,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今年以来,上思县人民法院以“以公正廉洁促进司法阳光”为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公正廉洁执法活动,塑造了新时期优秀法官“亲民、爱民、为民”的好形象。

  一、强化制度管理,构筑公正廉洁执法防火墙。为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上思县人民法院在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八个不准”和中纪委的“四条禁令”、区高级人民法院“十禁止”、“十不准”基础上,制定了适合上思县人民法院自身特色的规章制度,确保在每项执法活动中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如,《法院开放日制度》、《院长接访日制度》、《巡回审判制度》、《裁判文书公开制度》、《案件回访制度》等。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公正廉洁执法氛围。一是构建廉政文化教育平台,发挥廉政文化潜移默化的导向作用。办公室制作廉政黑板报,使用电子屏幕,每天更新滚动播出警示格言警句宣传廉政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二是开展公正廉洁教育宣传大会与组织观看廉政宣传片。 通过宣传教育,干警们受到了启迪与借鉴,心灵受到震撼、灵魂获得洗礼、思想得到净化。

  三、注重司法培训,提升公正廉洁执法能力。上思县人民法院始终把法院干警的司法能力培训放在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中的重要位置,一方面通过发放业务书籍、开展专题讲座、进行案例研讨等方式提高法官及其他干警的业务能力;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专题培训,鼓励法院干警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此外,在继续抓好法官 “四项技能”培训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上派下挂、社会调查、等活动。

  四、强化内外监督,提高公正廉洁执法质量。在外部监督方面,邀请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旁听审理案件,加强对法院的监督,对重大的案件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实时追踪报道。在内部监督方面,由政工科对干警纪律作风进行查岗、查位,纪检监察室对干警接受当事人请吃、请跳、请玩进行明查暗访,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加强内部监督。加强人民人民陪审的监督,规定每名人民陪审员每年参加审理案件不能少于20件。

  上思县人民法院通过公正廉洁执法,增强司法的透明度,提高司法的公信力,让阳光照亮司法。
责任编辑:苏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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