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越南仅一河之隔的边陲那良镇,活跃着一支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的优秀法官群体——那良人民法庭,他们秉着打造边陲和谐司法的理念,积极创新工作方法,采取“面包车法庭”巡回办案、司法联动调解、设立法庭联络工作站等举措,将审判工作延伸到各个层面,各项工作赢得了辖区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近年来,该庭多次荣获自治区、市、区(县)级“先进集体”称号,有5人(次)荣立三等功和嘉奖。2013年2月29日,该庭庭长凌聪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法院先进个人”。
关民生顺民意重调解
落实各项便民措施。该庭设立导诉处,解答当事人的咨询,引导当事人顺利到达诉讼场所;设立便民服务处和当事人等候处,备有纸、笔、墨水、桌、椅等用具,便利当事人书写、休息、等候。据统计,2010年以来,该庭接待当事人800多人次,解答法律问题600多个,义务为当事人写诉状100多份。设立绿色诉讼通道,对于涉及紧急、突发的案件及投资者、弱势当事人的案件,简化审批手续,迅速采取救助措施,加速案件的审理、执行;将与当事人息息相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费收费办法、诉讼风险等内容公开上墙,便利当事人明确自己的诉讼信息;实行司法救助,对经济上有困难的当事人,符合条件的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2010年以来减缓免诉讼费用共5.35万元。
坚持下乡巡回审判,调解优先案结事了。以“面包车法庭”为载体,深入辖区村屯巡回办案,除因风险评估确定存在安全隐患外,其余案件一般都到案发地村屯开庭审理,做到当场开庭,当庭答疑,2012年该庭“面包车法庭”到乡镇村屯巡回办案120多次,现场调解结案89件,赢得当事群众高度称赞。
记职责顾大局维稳定
该庭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把法庭工作主动融入社会稳定和平安边疆建设中,在工作中坚持四级联调。通过开展法庭与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的联动调解,实现“四位一体”的大调解模式,使小矛盾不出村屯,大矛盾不出乡镇。如在一起坟山纠纷中,防城区峒中镇冷垌村的韦某以该镇江口村罗某母亲的坟山影响风水为由,将其挖出来,以致引发双方家族矛盾,械斗一触即发。为此,该镇政府迅速启动了调处方案,召集了由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和综治办组成的工作组进行联合调解。由于矛盾比较尖锐,虽经多次工作,只能暂时控制住局面,避免双方当事人进一步激化矛盾,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了早日解决这宗棘手的纠纷,那良法庭凌聪庭长多次驱车到峒中镇,在当地司法所干部的协助下,耐心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情、理、法的说服和教育,经过苦口婆心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达成并签订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兑现赔偿款。2012年,该庭作庭外调处纠纷29宗,其中在全区影响较大的13宗,做到件件有结果有着落,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边疆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建网点摸清底创零诉
解决好民间纠纷,边疆稳定,边民安居乐业是那良人民法庭义不容辞的职责,该庭在抓好面“包车法庭”巡回办案和四级联调,以及经常性开展普法教育等工作的同时,认真结合边境的特点,积极协助辖区党委政府搞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的稳定,扎实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认真以建设无诉边境无诉村屯工作为目标,以精心打造法庭联络站和调解网点为突破口。在所有辖区村委会、农林场部均设立法庭联络站,实行法官挂点,设立流动书架,配备民法、刑法、行诉法等书籍和《人民法院报》、《广西法治日报》等报刊,以及发送审判案例、工作简报等供村民免费查阅;聘请一位村干部为调解联络员,定期召集联络员进行集中培训,当本村发生矛盾纠纷时,先行进行了解、调解并及时向法庭汇报,同时根据需要请求法庭派员调处,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经过大家共同努力,2012年该庭辖区与越南接壤的峒中、里火和滩散等几个村屯除有8个案外调处纠纷外,均无诉讼案件,为维护边境地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