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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年2月27日在防城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3-07-05 08:10:56 打印 字号: | |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赵志军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工作回顾

  去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及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忠诚履行审判职责,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履行审判执行职责取得新成效

  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审判质量效率有新提升。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052件,同比上升35.8%,办结5981件,结案率为98.83%。其中中级法院(以下简称中院)受理各类案件664件,办结624件,结案率为93.98%。在全区16个中院审判质量效率考评中,我市法院排名第5位,公正、效率、效果指标均优于全区平均水平。在连续三年的全区法院百万案件质量评查中,防城港中院案件优秀率居全区首位。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促进社会稳定。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密切与纪委、公安、检察、海关等配合,打击各类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37件,其中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282件635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105件169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等犯罪206件258人;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31件43人。其中审结最高检、海关总署督办的方某某等19人走私3万吨冻品案、公安部督办全国影响较大的黄某某等23名涉外人员特大跨国拐卖婴儿案、庞某某等12人涉黑案等一批大要案。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力度,调解率达55.56%,兑现被害人及其亲属赔偿款194.23万元。

  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促进和谐发展。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3647件。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586件,促进家庭和睦;审理合同纠纷案件2468件,涉案金额4.54亿元,维护社会信用和市场交易秩序;审理侵权纠纷案件593件,制裁违法侵权行为。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注重以调解方式审理案件,实现案结事了。特别是在房地产、山林土地、知识产权等群体性纠纷中,书记员、法官、庭院领导全程全员参与调解,成效显著。在2011年获全区调解工作考评一等奖的基础上,2012年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83.19%,继续保持全区前列。上思法院在县委领导下推进的无诉社区村屯建设为平安上思创建发挥了积极作用,东兴法院驻边贸调解室、防城区法院驻边境村屯调解联络点等化解纠纷成为新亮点。

  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建设。审结一审行政案件62件,办结非诉行政执行案25件。加强与行政机关协调沟通,坚持以和谐方式化解行政纠纷,一审行政案件撤诉率为16.13%。完善“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通过向政府通报行政案件审理情况,促进依法行政。

  努力破解执行难,促进合法权益实现。两级法院采取各种措施推进执行工作。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在市政法委领导协调下,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当事人采取公开曝光、司法拘留、罚款等措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监督执行;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执行工作并请求协调,推动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成效;初步建成防城港市执行指挥中心,实现与自治区指挥中心联网,为我市法院执行工作提供信息技术支撑。执结案件877件,标的额2.29亿元。

  二、落实司法为民有新举措

  坚持司法为民,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将立案服务窗口建设向人民法庭推进,为基层群众提供便利服务;创建和完善“未成年人法庭”、“妇女儿童维权岗”、“温馨调解室”等举措,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得到全国妇联领导的高度评价;落实“午间值班岗”、“假日执行”等措施,为社会弱势群体开通立、审、执一体的绿色便捷通道;深入学校、村屯、社区、企业等巡回办案、送法上门,方便群众诉讼,加强普法宣传。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466名困难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02.7万元,发放司法救助资金37.5万元。

  三、推行审判管理创新有新突破

  一是加强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量效率。依托信息化手段把立案、审判、执行9个办案节点录入电脑实行实时监控,每月对审判质效评查通报、研判分析,落实整改;完善对基层法院业务监督指导和上下级法院联系沟通机制,实行案件发回重审和改判异议反馈制度,案件质量效率有新提升。二是重视涉诉信访排查化解工作,建立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完善诉前介入、诉中防控、诉后回访的信访防控体系,加强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基层组织等联动,化解信访积案。三是主动担当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开展未成年犯罪回访帮教和社区矫正等工作。四是结合审判实践,主动为市委、政府“双二十”项目等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年内就征地拆迁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36份,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涉诉信访、中越互市贸易纠纷、房地产开发等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召开研讨会5次。中院关于构建劳动争议多元化处理机制调研报告获自治区社科联优秀成果奖(为全区两个获奖的中院之一)。

  四、加强队伍和司法能力建设有新进步

  一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院基层党建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并成为示范点。二是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积极引进人才,选派干警上下挂职锻炼,建立与清华大学法学院长期协作机制,组织骨干到国家法官学院和清华大学学习、培训,第二次邀请清华大学著名教授到法院授课,组织开展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干警司法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建立廉政风险评估防范体系,完成对防城区法院的司法巡查,对全市法院进行明查暗访,务实地与北海法院交叉暗访,改进司法作风。四是注重信息化和基层基础建设对司法能力的促进作用。中院提出用两年时间推进信息化工程建设,目前除初步完成执行指挥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外,法院的办公自动化、审判流程管理信息化系统、科技化法庭和与最高法院联通的远程提讯系统、法院门户网站、安保监控系统、车辆管理GPS定位系统等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建成并运用。防城区法院新审判综合楼开工建设,江平等5个新建和恢复的派出法庭正陆续选址建设。五是重视法院文化建设,推动创先争优。中院和东兴法院被评为全市“十佳文化机关”,年内有65个集体和个人获全国和自治区先进。中院和上思法院被评为全区文明单位、全区和谐单位,港口区法院被评为全区优秀法院,李飞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五、推进阳光司法有新保障

  继续坚持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件向市委、人大报告,实行法院中层以上领导分别与5位人大代表、3位政协委员固定联络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监督执行等,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改进法院工作。 主动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议,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实施“阳光司法工程”,两级法院开展庭审网络直播157期,公众开放日22次,院长信箱做到件件有回音。全市法院聘用45名各届人士为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一审案件陪审率为85%。拓宽民意沟通渠道,自觉接受媒体等社会监督,各类媒体报道法院工作2500多篇,中院被评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上思法院被评为全区法院“阳光司法示范单位”。

  过去一年的工作有新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仍然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案件数量增多,化解新类型案件等矛盾纠纷难度加大;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的行为严重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法官断层、人才流失、工作压力大,信息化建设和科学管理水平仍有待提高等等。我们将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2013年工作安排

  2013年,我们将以开展“改革创新年”为切入点,结合我市实际,开拓工作新路子。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自觉将法院工作纳入全市工作全局来谋划,进一步改善司法作风,努力实现队伍素质、审判质效、司法公信力“三提升”,促进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进一步发挥审判和执行工作在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中的作用,为构建幸福和谐防城港提供司法保障。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要全面履行审判职责,更加能动地服务大局,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继续强化管理,提升审判质量效率,为准确判案、公正司法打下基础。二是针对边境安全、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依法严惩走私贩毒、“两抢一盗”等各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三是以化解纠纷、案结事了为目标,妥善审理民商事纠纷和行政争议案件,继续坚持调解优先,坚持联动司法,主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司法服务。四是加快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建立与公安、财政、国土、银行、工商等多部门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行执行案件信息公开。通过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执行手段创新和执行力量的加强,以及采取曝光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的当事人、司法拘留和限制高消费等更加严厉的司法手段,切实解决执行难题。五是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扎实推进无诉社区村屯创建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发展和东兴试验区开发建设等大局提供更好服务。

  二要坚持司法为民,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在推进“改革创新年”活动中,认真研究我市经济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东兴试验区建设推进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和群众司法诉求,创新审判服务的方式方法。一是以新修订的刑诉法、民诉法实施为契机,大力推广民商事案件小额速裁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减少群众讼累。二是完善网上立案、上门立案、诉讼引导等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方便群众诉讼。三是继续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推行巡回审判和法制宣传。四是研究和改进工作方式,分类化解涉诉信访难题。完善领导包案、法官下访、判后答疑等解决涉诉信访方式,畅通矛盾化解渠道。

  三要强化作风建设,打造过硬的法院队伍。一是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干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狠抓作风形象和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地出台法院的具体规定,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强化司法作风。三是抓好法官人才引进和综合素质提升,关爱干警的政治生活待遇,提高干警审判执行、矛盾化解和群众工作等司法能力和职业荣誉感,确保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司法。四是狠抓法院文化建设,树立团队精神和法官正确的价值取向,营造风清气正、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四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科技信息化水平。一是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工程,努力建成电子档案、队伍业绩考评和审委会案件讨论等信息化系统,促进法院改革和管理。二是加快中院立案信访服务综合楼扩建和防城区、上思县、东兴市法院新审判综合楼以及恢复和新建人民法庭等建设进程。三是强化对基层法院的监督和分类指导,优化基层保障工作。  

  五要强化监督机制,推进阳光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一是坚持主动向市委、人大报告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制度,强化法院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院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各项措施,及时加强和改进工作。二是加强审级管理,加大对基层法院的协管力度,强化法院内部监督。三是深化“阳光司法工程”,完善司法公开举措,通过公开、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树立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幸福和谐防城港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防城港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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