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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中院推行六项措施 办理好人大交办信访案件
作者:防城港中院 刘启静  发布时间:2013-08-22 16:49:20 打印 字号: | |
  防城港中院把落实人大交办的信访件作为一项工作重点,及时做好信访化解工作。今年,该院共收到全国、区、市三级人大转办信访案件8件,已处理8件。其中执结1件,重新达成执行协议1件,息诉3件,通过释法明理工作告知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3件。一是认真做好人大交办信访案件登记。为了便于全程跟踪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落实情况,该院对人大交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由专职信访法官进行详细登记,包括来信机关、来信人、反映的内容、来信时间、查处等详细情况,使之一目了然。二是开展预约接访。针对反映问题较为复杂的信访件,与信访者预约接待时间,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庭长以及承办人共同“会诊”,寻症结、定良策,力争彻底解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则视具体情况分流转办,并由院领导亲自督办。三是加强信访协调。针对上访、缠访、非正常访、重信重访等案件,该院积极与信访当事人所在地的基层党委、基层法院和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对重点案件,及时向人大汇报案件化解情况,依靠人大的支持,做好当事人息诉工作。同时,该院与信访、公安、检察等单位召开信访联席会议,研究信访难题。上思县黄某对法院判决不服,多次到县、市、区、中央上访。该院院领导非常重视该案,多次亲自带队到上思县召集党委、政府以及相关信访部门进行协调,制定稳控措施,确定稳控责任单位,做好当事人的释法明理工作。四是注重源头预防。为了提升办案质量,减少信访源头,做到让当事人输赢皆服的效果,该院坚持承办人自查、庭内互查、庭长评查、审管办普查的“四级联查”机制,严格案件审判质量。今年,全市两级法院评查了50件以调解方式结案但又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评查结果均为良好以上。五是建立人大交办信访案件督办制度。由院领导负责督办每起信访案件,主办法官要向分管副院长逐案报告处理结果。对于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进行核实处理,对于反映情况属实的,进行严肃查处;对查证不属实的,向人大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进行反馈,以保证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六是报告重大信访工作情况。对于重大信访案件,要及时向人大汇报,争取人大支持,妥善处理好信访纠纷矛盾。
责任编辑:防城港中院 刘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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