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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花季更美丽
——上思县人民法院司法关爱未成年人工作纪实
作者:上思法院 吴凰汇、林昱钢  发布时间:2013-09-29 17:30:05 打印 字号: | |
  未成年人像含苞欲放的花朵,需要培植、呵护和滋润,如此,才会绽放出绚丽、芬芳之花。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多年来,上思县人民法院一直重视关爱未成年人工作,并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总结规律、积累经验,用司法关爱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走出阴霾,让他们花季般的年龄更加美丽。

  法制副校长——筑牢预防犯罪“防火墙”

  “一场法制讲座下来,在场600多名学生热烈鼓掌了几十次,真的很难得”,“平时老师都会给我们讲法律知识,但没有这次那么生动,让我们学会了很多”,9月27日,“法制副校长”在在妙镇中学做完一场法制讲座后,该校的师生们给出了这样的评价。上思法院吕德钦副院长以案说法的精彩演说受到了该校师生的热烈欢迎和一致好评。

  随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步趋向低龄化,对未成年人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将犯罪因素消灭于萌芽的一个有效途径。为更好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的“常见病”,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该院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原则,在县内中小学校建立了法制教育基地,并定期选派多名审判经验丰富、热衷于未成年人思想教育、有宣教经验的法官兼任辖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进行法制教育。

  “法制副校长”主要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座谈会、模拟法庭、组织学生到庭审现场观看案件审理、橱窗宣传、面对面法律咨询等各种形式的活动来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的效果,提高学生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协助学校管理学生行为规范。同时,“法制副校长”还针对少数有不良行为或不良倾向的“问题学生”实施重点帮扶,及时与学校、家长三方沟通,协助学校和家长做好教育和监护工作,努力切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源头。

  该院每年均依据任职条件推荐法制副校长的人选,并严格按照《上思县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自2010年该院开展“法制副校长”工作以来,已先后委派了11名资历深厚的法官担任辖区各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每季度定期为挂钩学校师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该项工作形成常态化。

  公众开放日——编织保护未成年人“安全网”

  6月13日上午,42名青春朝气的中学生走进上思县人民法院,他们都是来自上思中学高一年级的学生,通过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亲身经历庭审、亲自接触法官、近距离接受法制教育。

  同学们先后参观了法院文化大厅、立案信访大厅、廖威烈士事迹展览室等,并近距离观摩了一起盗窃案件的庭审。随后,由分管刑事审判工作和民事审判工作的两名硕士研究生法官与同学们进行交流互动,并对同学们提出的法律疑问一一进行解答。

  当天,参加活动的都是15、16岁的中学生,身处叛逆期的他们身心还不成熟,极容易受到社会不良行为的影响,为此,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频发的态势,参观结束后,该院主管刑事审判的院领导结合真实案例,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危害”、“如何应对犯罪行为”等内容向学生们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告诫同学们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让同学们深受裨益。

  据悉,此次活动是该院今年举办的第五期“公众开放日”。 今年以来,该院把“法院开放日”活动作为实施阳光司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一项重要途径,已先后邀请了县二中、县民族中学等4所学校的师生到法院参观、观摩庭审,近300名师生近距离接受法制教育。

  通过与学校的互动,拓宽了学校日常较单一的法制教育模式,使法制教育内容深入学生心中。目前,该院已出台措施,将把“公众开放日”作为司法亲民的重要举措每月定期举办。

  回访帮教——失足后的心理“辅导师”

  在关爱未成年人工作中,该院除了在加强教育,预防犯罪中下足功夫,对犯过错误的未成年人,更是全心呵护。

  2011年12月,未成年人罗某因抢劫罪被逮捕。罗某被逮捕后,其家人不理不问,罗某认为父母亲已经放弃了自己,便开始自暴自弃。但是主办法官并没有放弃这个孩子,她多次对罗某进行耐心的开导,并亲自到罗某的家中对其父母进行更加深入的沟通。起初,罗某父母一看到法官便关门谢客,但法官始终没有放弃任何一丝说服教育的可能,又邀请到罗某的班主任、同学以及居委会工作人员,分别用亲身经历讲述罗某不为父母所熟知的另一面:罗某曾是大家眼中积极向上的“好学生”,只是因为常年与父母缺乏沟通,由于亲情与关爱的缺失,才步入歧途。法官的真诚最终打动了罗某父母。开庭当天,当罗某见到了久别的父母,两眼湿润,在法庭上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真诚表示愿意悔改。

  案件虽然审结了,但是法官并没有就此放下这个案子,她又积极与罗某之前就读的学校联系,为罗某重新回到正轨而积极奔走,法官的诚意、罗某的悔意,让学校最终为之动容,同意让罗某重新回到了熟悉而又久违的校园。

  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保护原则,该院注重将未成年人犯罪和成年人犯罪严格区分开来,审慎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办理每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案件中,该院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慎用逮捕措施,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针对大多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处于成长期,具有叛逆的心理特点,该院坚持圆桌审判方式,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赎罪提供宽松温馨的审判环境。并积极联合妇联、学校、少管所、居委会等单位构建社区矫正网络,大力开展帮教回访、心理辅导等活动并形成长效化和制度化,帮助少年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力尽让他们能够感受社会温暖,重塑生活信心。
责任编辑:上思法院 吴凰汇、林昱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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