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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行政一审收案上升 多涉及民生领域
作者:防城港中院 吴凰汇  发布时间:2014-08-11 15:08:25 打印 字号: | |
  今年上半年,防城港市法院共受理行政一审案件80件(含旧存14件),同比上升56.86%。新收一审案件中,主要涉及土地林业等资源行政案件和涉及拆迁、房屋登记行政案件,以及涉及劳动、社会保障等三大类。

  民生类案件成重点

  办案法官称,一审共收上述三类案件59件,占行政一审收案的73.75%,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环境保护等行政案件中的民生问题越来越突出,反映教育、就业等新类型民生案件趋向增多,形成新的社会热点。

  该类案件呈现两个特点:一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居民的个人及家庭联合等群体性提起诉讼的情况较多,当事人为解决同一问题而多次提起不同诉讼的情况较多。二是涉及民事权利的案件较多,很多民生类案件虽针对行政行为提起,但多涉及民事权利或者实质为民事权利争议,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

  防城港中院行政庭庭长凌旭芳介绍说:“广大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法院受案范围不断拓宽,老百姓反映较多的‘告官不见官’现象也有所改善,行政机关败诉率较高。”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民生类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加大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力度,认真做好上诉、申诉信访等涉诉信访工作的服判息诉工作”他补充说。

  “三大纠纷案件”大幅上升

  从一审收案数量看,涉及土地权属纠纷、山林权属纠纷、水利权属纠纷的“三大纠纷”案件呈大幅上升态势,新收该类案件45件,同比上年32件增加13件,上升40.63%。

  “三大纠纷”案件涉及人数多、时间跨度长、社会敏感度高,是造成近年来行政审判“两高一低”(即上诉率高、申诉率高和服判息诉率低)问题的出现的主要原因之一。

  两级法院的法官们严把证据关,对所有的“三大纠纷”案件,都亲自到现场调查了解,深入村屯调查取证,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协调。今年年初,上思县法院在处理因高速公路征地引发的山林土地确权纠纷等一批历史老案,经过法官大量的实地艰苦工作,这些敏感复杂的案件经过法院处理后全部服判息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扎实做好“三大纠纷”案件的协调解决工作,防城港市中院还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工作的意见》至所辖基层院,强调要按照“坚持合法审查、促进依法行政、规范依法撤诉、力求案结事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三大纠纷”案件协调处理机制,把行政协调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将调撤率以及协调和解效果作为案件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

  由此,防城港市两级法院统一了思想,形成了“三大纠纷”案件诉讼阶段全程协调、全员协调的良好局面。

联动司法力度继续加大

  从一审结案方式看,判决38件,经过协调,其中撤销14件,占结案数的28%,一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人员众多、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两级法院对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主动向党委汇报,亲自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对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协调有关行政机关,召开案件研究分析会。今年5月7日,召开了市中院与防城、东兴海关联席会议,三方并形成了协调联动9项具体措施的《备忘录》。

  对涉及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城市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案件,及时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共同做好群众工作,并在严肃执法的基础上,协调有关机关尽力解决行政相对人的实际困难。

  上半年,防城港中院行政庭对防城区涉及10多件系列征地案件进行多次指导,深入到防城区政府与该区分管领导等进行协调沟通,化解行政争议,并多次对申诉、信访(上访)复杂行政案件工作进行接访、下放、释法明理工作。

  针对新时期和新形势中涌现到行政诉讼中的疑难复杂和新类型行政案件,两级法院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共同应对,力争形成一致的倾向意见,统一执法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
责任编辑:防城港中院 吴凰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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