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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法院近五年司法救助工作受好评
作者: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凌旭芳 佟日红  发布时间:2014-09-24 17:57:17 打印 字号: | |
  近日,防城港市两级法院对近五年的司法救助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结果显示,5年来,两级法院对经济特困群体共减免缓交诉讼费686.676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55.86万元,工作显著,被救助人员给法院送来了感谢信和锦旗。

  据悉,2009-2013年,防城港市两级法院给予减交诉讼费8件案件,涉及金额1.3717万元;给予免交诉讼费20件,涉及金额6.8204万元;给予缓交诉讼费2393件,涉及金额686.4844万元。共发放司法救助款55.86万元,涉及案件40件。其中,涉及刑事司法救助案件12件,金额为18.3万元;涉及执行司法救助案件28件,金额37.56万元。

  两级法院成立司法救助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特定救助对象,经领导小组审核后由法院按程序报财政部门办理,财政部门审核后,将救助资金拨付到法院专门账户,由申请人到法院领取救助金,司法救助资金由政法委监督使用。

  为解决司法救助经费来源的难点问题,两级法院主动向党委、政府、人大反映,得到了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经费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财政预算拨付、法院执行款项到位后所扣回的执行救助款和社会捐赠。防城港市中院还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执行及其他涉法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财政局每年根据当年财政状况将司法救助费用纳入部门预算考虑,法院执行款项到位后所扣回的执行救助款以及社会捐赠款纳入下年部门预算考虑。

  两级法院多方走动,积极向党委政法委、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反映,经过不断地争取、协调,成立了由当地政法委、政府检察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海关等部门组成的防城港市协助法院执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各种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一方面解决了执行难等问题,另一方面共同营造推动司法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两级法院大力推进减免缓交诉讼费用制度,让广大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通过诉讼“绿色通道”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树立了依靠党委、政府,依靠法律维权的信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点赞。
责任编辑: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凌旭芳 佟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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