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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中院:只需动动手指即可进行网上预立案
作者: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栾彩云  发布时间:2014-10-24 17:40:43 打印 字号: | |
  今年4月30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阳光司法网正式开通,随后,网上预立案系统也开通,今后,凡是在该院打官司的当事人,只需动动手指,通过互联网即可进行网上预立案。

  网上预立案系统是防城港中院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利用互联网提供便民司法服务的一项功能。当事人尤其是外地的当事人只需通过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阳光司法网网上预立案系统提交立案材料扫描件申请立案,在收到法院“可以立案”通知后,再到法院办理缴费、确认立案材料手续,一次性办理完所有立案手续,不必为立案材料不全而往返奔波。

  当事人申请网上预立案,必须先进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阳光司法网的公众服务平台中预立案系统,点击“注册”申请注册,如实填写注册材料,审核通过后,凭注册账号和密码即可申请网上预立案。

  该院立案庭派专人负责网上预立案的材料审查,并在网上预立案系统作出答复:对申请立案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答复“可以立案”,并告知当事人诉讼费金额;对因申请立案材料缺欠而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需补充的材料;对不属本院受理案件范围的,告知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或与立案无关的申请直接予以删除,不予答复。

  申请网上预立案的当事人在获得该院的“可以立案”答复后,在七日内,带齐与网上提交一致的立案材料,到该院立案庭办理正式立案手续。立案庭对当事人带来的申请立案材料与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审查,经审查确认与网上提交的材料一致的,在一个工作日内办妥立案手续。

  该院的网上预立案系统大大方便了当事人进行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服务措施。
责任编辑: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栾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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