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在司法工作中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理念与精神,12月19日,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选派党团委员与法官代表至市会议中心人民会堂参加自治区宣讲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并于会后与主讲人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耀龙同志就“如何在依法治国大框架上继续做好司法工作”等问题进行了问答与交流。
防城港中院杨智军院长、机关党委与团支部委员、十八届四中全会宣讲团成员、业务庭及司法行政部门业务代表等人员参加了宣讲会。法官与干警们认真听讲,在刘委员的精彩授课下,对中央依法治国的政策、理念及司法机关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所面临的问题、应采取的态度与措施等方面都有了收获与理解。会后,中院研究室负责人、十八届四中全会宣讲团成员何文强同志向刘耀龙委员作了提问与交流,就广西在贯彻依法治国战略方面即将出台的措施和策略、法院司法工作在依法治国战略下的现状与未来等问题上进行了问答与探讨。
各法院参会人员均表示,参加宣讲会加强了自己对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对自己进一步在工作岗位上抓好审判执行工作,把握依法治国与公正司法工作的重点和核心,都有着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