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5)防市执议字第3号
申请执行人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防城区乡镇卫生院联合制剂中心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申请复议人梁万贞不服防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防法执异字第3号执行裁定书,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依法受理后,决定由钟蕾担任审判长、韦著敢、李肖连担任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定于二?一五年三月十八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四法庭举行复议听证。
特此公告。
二?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书记员:谭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