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城港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直属机关社会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5年度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报告如下:
一、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总体概况
2015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抓手,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行职责,审判执行和法院各项工作有了新发展。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绩效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院党组十分重视绩效考评工作,多次召开专题分析会议,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及要求,并将之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任务中狠抓落实。突出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邱鹏任组长,分管绩效考评工作的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柏信任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加强对绩效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机关年度绩效计划、工作任务职责分解及绩效指标汇总审核等工作。二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绩效管理考评指标。在市绩效办的具体指导帮助下,我院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多次研究指标设置,按照“完整性、规范性”的基本思路,结合法院工作对指标数据进行归类梳理,制定了一级指标2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15个。这些考评指标既能突出重点,又能准确反映出来我院的主要工作,展示法院工作特色,体现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达到了推动和促进工作的目的。三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根据法院绩效工作职能指标和共性指标,将考评指标逐一分解,对绩效考评工作实行领导分工责任制,形成了院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院长具体抓落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绩效考评工作直接责任人,各责任部门分头具体抓落实,院绩效办随时跟踪督办协调的工作机制。四是认真组织开展自评、自查、月报等工作。根据市绩效办的工作部署,我院通过召开绩效考评工作分析会,各责任部门对各自负责的绩效考评指标进行自查汇报和进行网上月报。在各责任部门自评自查的基础上,我院绩效办对各部门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要求等等。绩效考评工作各环节紧紧相扣、扎实推进,保证了我院机关绩效考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各司其职,切实抓好考评指标的落实
2015年,我院党组紧紧围绕既定目标,按照确定的考评指标和领导、部门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644件,同比上升29.5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64%。其中,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44件,同比上升10.8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22%。我市法院继2014年获得全区法院绩效考评一等奖后,2015年继续获得一等奖。2015年全市法官人均办理诉讼案件数排全区法院第三,其中东兴市人民法院法官人均办理诉讼案件126件,排全区法院第一。2015年我院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1.主动适应新常态,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落实《服务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实施意见》和《服务工业发展实施意见》,主动服务我市改革发展大局。完善《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实施意见》,印发《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三十条》,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出台《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指导意见》,发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情况白皮书》,服务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官”无诉村屯社区创建工作,多元化解纠纷机制调研成果获全国法院三等奖、全区法院特等奖。
2.坚持严格司法,维护社会公正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边疆安宁和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犯罪案件1098件,判处罪犯1625人。其中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等暴力、侵财犯罪案件349件525人;审结走私、涉毒犯罪案件413件511人;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18件23人。依法审理钦州市原副市长陆钦华受贿案,防城港市城投公司贪腐系列案,海关职务犯罪系列案等,有力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理建市以来最大走私毒品案,发布《毒品犯罪案件审理情况白皮书》。完成涉疆刑事案件移送新疆地区法院集中审理工作,报送涉疆案件审理信息得到中央办公厅采用。对10起走私冻品食品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理的特大跨国拐卖婴幼儿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5年度十大刑事案件之首。
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关爱民生服务经济发展。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6837件。其中审结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借贷纠纷等案件2024件,化解民间矛盾;审结房地产、金融等经济纠纷案件1894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劳动争议纠纷案件638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33件,优化投资环境。审理好环境保护案件,审结的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环境侵权十大典型案例。坚持调解优先,一审民事案件调解率为62.03%,排名全区法院第二。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积极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47件,成功协调化解我市首例征地拆迁行政诉讼案件。审结的渔政执法案件被评为广西法院行政审判十大案例。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市委常委、市政府王德副市长出庭应诉行政纠纷案件2件,开创市政府首长出庭应诉的先河。年内全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13件16人,超过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前5年的总和。
强化执行措施,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受理执行案件2157件,增幅达38.84%,结案1843件,执结标的3.6亿元。利用执行指挥中心财产查控系统查询9.5万次,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2.64亿元,查封车辆202辆、土地127宗、房产1124套。集中开展“夏日执行风暴”等专项行动,将1640名失信被执行人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名单库,在本地媒体公开曝光395名重点对象,促使自动履行41人,履行标的480万元。对3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判处有期徒刑。规范评估拍卖,实行两级法院拍卖、评估与鉴定机构选定由中级法院统一实施。建成全区法院首个跨平台失信曝光系统,以信息化促执行工作成效显著,得到《人民法院报》的报道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罗殿龙院长的批示肯定。
3.狠抓司法作风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典型案例剖析,深挖两级法院“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官队伍。我院法官分别获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邹碧华精神研讨会”征文三等奖、“首届全国法院新闻发言人电视大赛”优秀奖和全区法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当邹碧华式好法官”主题演讲比赛一等奖。
全力提升队伍司法能力。在全区法院首创实行“初任法官导师制”,组织全市24名初任法官进行上下级法院交流锻炼,指定资深法官实行“一对一”指导。选派骨干法官到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国家法官学院等培训800多人次。实施创先争优工作计划,年内有19个单位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奖励。我院被评为“全国网络宣传先进单位”,立案庭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吴凰汇荣获“全国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何文强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4.深化司法改革,打造防城港审判品牌
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措施,有效解决群众“打官司难”问题。实行《院庭领导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工作制度》,两级法院院领导开庭审理案件62件。建成融审判和教育为一体的防城港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对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开展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完成全市158名法官职务套改。上思县人民法院被列为全国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法院,完成124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工作,改革工作扎实推进。东兴市人民法院设立“家事巡回法庭”,被确定为全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创新使用小额速裁、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等便捷高效方式,提升办案效率,化解案多人少矛盾,东兴市人民法院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审结案件104件,占刑事案件数的31%。结合司法改革部署,极力打造防城港市法院特色品牌,港口区人民法院创设“工业巡回法庭”,派驻“一企业一法官”服务工业企业发展,受理涉企案件98件,62%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东兴市人民法院“中越商事纠纷特别巡回法庭”创设“双语法官”利用中越双语调解纠纷案件61件,兑现金额284万元,服务东兴边民互市贸易区和试验区建设,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组的充分肯定;防城区人民法院打造“那良边境巡回法庭”服务边境和谐稳定,实施《跨境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中越边民跨国纠纷化解机制》,服务边海经济带建设。
5.深化阳光司法,坚持以公开促公正
开通账号入驻《人民日报》手机客户端。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打造“掌上法院”,两级法院微博庭审直播、“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司法公开举措不断完善。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举办执行工作、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审理情况等新闻发布会24次。推出《我的青春在法院》法官原创系列漫画,发布原创卡通普法品牌“平平”,成为全国地方法院首创,并获全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银奖。我院官方微博、微信总评分创全国第9、全区第2的好成绩,发布广西首部原创青年法官MV《繁星点点》,法官自编自导自演的法治教育微电影《海阔,天空》广受关注。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新时期和新形势下,党和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和期待越来越高,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易发多发,大量矛盾纠纷通过诉讼刑事进入法院,2015以来全市法院受理案件突破一万件,2016年持续上升,法院法官人数匮乏,法官人均办案任务重,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激增。
(二)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体系。目前我市一些共性指标过多,繁杂且缺乏考评的导向作用,建议注重差异化考核,充分考虑不同单位、不同情况和特点,制订有侧重性的指标考核体系;突出强化考评重点,发挥指标的强力导向作用,通过指标设置调动各种社会资源、汇聚各方力量共同服务中心工作。
三、2015年绩效考评自评情况
2015年我院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自评满分。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