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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让更多民众有机会参与司法

——广西上思县人民法院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纪实
作者: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凰汇   发布时间:2016-04-27 08:13:05 打印 字号: | |
  • 2015年12月23日,上思法院采用“3名法官+4名陪审员”的大陪审合议庭公开审理一起“民告官”的行政案件(拍摄者:上思法院 刘雄)
  • 3月30日,叶永秀法官(中)和人民陪审员马绍紧(右一)对一起滥伐林木案件进行实地勘察(拍摄者:上思法院 刘雄)
  • 2015年10月30日,上思法院组织124名人民陪审员进行庄严宣誓(拍摄者:上思法院 刘雄)
  • 上思法院人民陪审员办公室人员用随即抽选系统正在随机抽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参审的人民陪审员(拍摄者:上思法院 刘雄)

2015年4月28日,广西上思县人民法院被确定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一年来,该院结合上思县情和审判工作实际,把好选任关、使用关和管理关,稳步有序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选任更加注重随机广泛

改革前,上思法院只有31名人民陪审员,改革后,该院首先在选人上下功夫,采取相对随机抽选和全面随机抽选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海选”人民陪审员。

“我们在全县林业系统、国土局、住建局、劳动仲裁部门及医疗系统全体人员中相对随机抽选出30名专业人员,并从全县年满28周岁、县人大常委会选举时确认的所有选民中随机抽选了125名候选人。”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上思法院政工科科长宁海珊介绍。

该院向每一位候选人确认有意愿后,报人民代表大会审核通过,经人大常委会任命,最终从155名候选人中选拔出了115名人民陪审员。

“我们降低了学历的门槛,新选任的115名人民陪审员中,高中以下学历的占了29.56%,更加符合上思县乡镇多、农民多的县情。”宁海珊说。

随后,该院组织新任命的115名人民陪审员和继续连任的9名人民陪审员共124人进行了宣誓并进行培训。

改革后的人民陪审员队伍更具广泛性和代表性,更加注重兼顾各阶层人员的比例结构。124名人民陪审员中,有专业部门工作人员,有老师,有乡政府工作人员,而占比例最大的是农民,人数达到了87名。

张宝新是上思县南屏乡米强村的一名农民,她是瑶族人,会讲瑶族语言,熟悉瑶族的风土人情,当选为人民陪审员后,她的职责除了被抽选到法院参加庭审外,更多则是参与瑶族同胞乡邻纠纷的调解。

就在笔者采访当天,她跟法官一起,用瑶族语言成功调解了一起相邻建房采光纠纷。

“这些农民陪审员往往具有品行良好、群众威望高、熟悉当地情况、具有多年的工作经验等特点,善于处理邻里纠纷、婚姻家庭、土地纠纷。”宁海珊说。

陪审更加注重事实认定

2015年12月23日,上思法院采用“3名法官 4名陪审员”的大陪审合议庭公开审理一起“民告官”的行政案件。上思县副县长吴佳军出庭应诉,上思法院副院长吕德钦担任审判长审理。

4名人民陪审员认真履行职责,庭前阅卷,庭审中积极发问,并对相关事实作出判断。 

“改革后,人民陪审员根据其所擅长的领域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专业的法律适用问题则由法官专司其职。”上思法院院长刘柽开介绍,如果法官和人民陪审员意见存在重大分歧,则将案件交由审判委员会讨论。

据介绍,该院积极探索重大案件由3名以上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机制,让更多的人民陪审员参与重大案件的审理。

“这起案件涉法涉访,由法官决定法律适用问题,更科学,更准确,我们陪审员只对案件事实发表意见,职责一下明确了。”人民陪审员黎柱南说。 

一方面,人民陪审员将专业知识、公众智慧、社会道德引入审判领域,丰富和完善了合议庭思维方式和价值判断;另一方面,融入了民意,增强了裁判过程透明度,减少上诉率和申诉率。

3月25日,上思法院继续探索,首次邀请2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听证并参与合议评议。人民陪审员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和相互辩论,并发表对案件的审查意见,与执行法官享有同样的审查和裁决权利。

目前,该院正在探索在行政案件协调、执行过程和信访接访中引入人民陪审员全程协助监督,不断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的广度和深度。

管理更加注重权利发挥

上思法院开发了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和人民陪审员参审随机抽选系统,把人民陪审员管理各项工作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 

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在案件开庭5日前通过随机抽选系统,抽选出参加庭审的人民陪审员,并告知其提前阅卷。

为了确保均衡参审,该院确定人民陪审员最高陪审案件数为12件。如果陪审超过了这个数量,系统则自动屏蔽该陪审员信息,不再让其参加随机抽选。

从2015年10月30日正式上岗至2016年4月,124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加了138个案件的庭审,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到100%。

人民陪审员还参与成功调解了12起民事案件;参与诉前调解44件,调解成功28件;参与1件案件的执行并顺利执结。

2月18日清早,南屏乡渠坤村村民何某急冲冲跑来告诉驻村法官叶小鹏,他们村有两家人正在吵个不休。

原来,就在3天前,住在与黄某一墙之隔的黄某某家庭院内的鸡窝起火,并蔓延至黄某家屋顶的房梁及屋内,造成黄某家房梁及屋内衣物、床上用品等财产损毁。

法官和人民陪审员蒋伟标迅速赶到事发现场查看,并向双方当事人及目击者了解情况,调查起火原因。

随后,人民陪审员从邻里之间应该互相理解和体谅说起,为双方明理是非,促使双方逐渐消除怨气。

法官叶小鹏进而劝说双方各让一步,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黄某某赔偿黄某经济损失2500元,并当场兑现了赔偿金。

“人民陪审员在协调情和理关系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法官叶小鹏通过多次和人民陪审员开展调解工作后感慨地说。

上思法院推行“一村一法官一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增设法官长期驻点,各人民陪审员轮流值班,负责走访排查、调解纠纷、宣传法律知识、上门回访等工作。

在实践过程中,该院先后出台了《人民陪审员考核办法》、《经费保障制度》、《参与审判实施细则》、《随机抽选参审规则》等,从选任到考核,全面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和履职保障制度。 

此外,还制定了一系列办法规则,保障人民陪审员的阅卷权、调查权、参审权、调解权和评议权。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经过近一年实践,上思法院已完成选任、培训、参审、保障等方面的探索,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3月18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评估项目调研组到上思法院进行调研评估,评估组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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