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驻村工作深入开展,助力脱贫攻坚,2016年5月4日,防城港市委组织部决定对全市15个扶贫工作后盾单位、20名驻村第一书记、26名扶贫工作队员予以表彰。其中,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市‘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先进后盾单位”称号,由市中院选派的驻防城区大?镇那德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郑静、上思法院选派的驻上思县公正乡东安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刘远被授予“优秀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称号。
自2013年以来,防城港市法院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工作部署,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在推动精准扶贫、推进乡村建设、建强基层组织、维护和谐稳定、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方面精准发力,根据挂钩帮扶村实际情况制定脱贫措施和计划,以实际行动支持村里的各项惠民建设,解决好村民最基础的水、电、路等问题,在提高那当村村民生产、生活水平,促进该村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进村入户开展挂钩工作。为确保扶贫挂钩工作落实到位,防城港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落实市委的重大工作部署予以落实,专门研究并派出工作责任心强、能力突出的青年干警作为第一书记进驻挂钩扶贫村指导工作,多次召开扶贫工作座谈会,组织进村入户考察调研。二是全力支持,助推第一书记扎实开展工作。定期与挂钩扶贫村两委班子联系,及时了解驻村第一书记的工作、学习、纪律等方面的表现,对第一书记调研发现的存在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三是加大扶持,全力助推挂钩村经济社会发展。在基础设施、生态乡村建设、农村经济等方面想方设法争取项目解决村民“燃眉之急”,并建立长效机制。四是发挥职能,全面推进和谐美丽新农村建设。防城港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调解职能,成立法庭调解联络工作站,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及农业技能培训班等,提高村民法制意识及科学种养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