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高院部署开展“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后,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清理月活动工作,随即开展逐案排查、核对、梳理工作,并做好相关组织保障,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清理月活动成效初显。
自执行案件清理工作开展以来,港口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16件,其中结案168件,未结248件,结案率为40.38%。尤其是5月5日清理月活动开始首日,该院集中对不同片区的6个执行案件进行搜查,于当天强制执行结案3件,和解结案1件,限期三日后履行的2件。截至5月11日,5天内已成功结案11件,实际执行到位标的619862元,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5月12日,市中院督导组来港口区法院督查指导执行工作时对该院获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
集中清理活动首战告捷,主要得益于该院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及时对案件进行自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
一是成立清案工作领导小组和清案台账小组。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执行工作的院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2名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执行工作的协调、联络和指导工作;清案台账小组由执行局局长负责,并指定专门联络人员负责梳理台账,通过对案件相关数据详细清查,让执行干警明确“家底”,更好部署、协调下一步工作并确保取得执行成效。截至四月底已查清拟清理案件247件,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47件。
二是积极调兵遣将,并在执行经费、物质装备上给予支持。该院集中抽调执行局、法警大队、办公室人员共15名干警,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和地域特性,将15人分为3个执行小组,其中一组主要负责内勤工作,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实时查控,其他两个组则负责外勤,分别对光坡、企沙片区、城区片区的执行案进行清理。同时从院里原有的5辆办案用车中指定2辆作为本次清案用车,并积极向区机关事务局申请调配1辆车专门用于执行,3辆公务车全程服务执行工作,确保清案活动顺利进行。
三是根据案件特点进行统筹安排。根据案件类型、标的大小及难易程度作出科学统筹安排,对每个案件进行分析,分案到具体的执行人员,针对每个案件制定不同的执行措施,落实责任人,领导包案督查,限期结案,并根据工作进程制作案件进度图标,实行挂图办案。对于所有案件清理,做到繁简分流,对于执行标的小,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快速执行并确保成效;对于有不动产、不动产条件,但近期无法变现或不予强制执行案件,全力寻找被执行人,尽量以促成和解并达成协议,确保终本案件合规率百分之百。
四是多方联动,集中执结系列案件。针对不同的被执行人,采取不同的强制执行措施,充分利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银行等联动部门协作配合,形成一种高压的执行态势。对一些影响结案率的系列案,采取多方联动措施集中开展执行活动,对于部分标的较小的案件,争取在一周内让原告与被执行人达成立即履行的协议,优先把小标的的系列案先期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