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上午,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上思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陆某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二审,上思法院法警大队圆满完成该案的开庭保障任务。
该案案情重大且在当地影响较大,该案被害人已死亡,现尸体还存放在县医院里,被害人家属曾多次到被告人家“闹事”,而5月20日到上思法院参加旁听的双方家属达到了50多人。为保障本次庭审的顺利进行,上思法院法警大队接到调警令后立即组织全队警员召开专题会议,并制定了相关的开庭警务保障实施方案,从押解、值庭、看管、安检、车辆保障、行车路线等方面分别进行了详细的警力部署,指定组织指挥负责人,明确任务,确保责任到人。
当天,该院法警大队教导员玉维星同志更是以身作则,坚守第一线,坐镇指挥,协调处理好各种问题。安检过程中,该院司法警察利用x光机,手持安检仪,探测门等对旁听人员进行了细致检查,防止有害物品被带入审判庭;负责押解的法警都带好单警设备全程贴身押解,高度警惕,提押还押均严格搜身,核对身份;值庭法警严格按照“四个规则”的要求,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配合法官传递证据材料,密切关注庭审现场,确保庭审有序进行。
该案开庭保障任务的圆满完成充分体现了上思法院法警过硬的技能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为以后重大案件任务的执行积累了经验,也加深了基层法院与区高院间的沟通与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