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逮捕十名走私案件被告人,十人分别涉嫌犯走私国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及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立案时均办理了取保候审。此次逮捕由东兴海关执行,中院法警担任执行收监的协助任务,负责安全警戒,维护执行收监场所的秩序以及对被告人的看管。
在接到此任务时,法警支队负责人梁绍明立即找到了刑二庭负责人,详细了解每个被告人的案件、心理状态等具体情况,并且对司法警察在任务中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制定了可行的行动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以确保任务顺利完成,做到事无巨细,事必躬亲。
在相关逮捕手续办理之后,中院法警协助海关将被告人送至医院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注意细节防护,包括:根据到案距离远近、滞留场所、体检项目的变化,全程坚持两人“身贴身”、“手拉手”看管,并适时调整力量,细化到人,注重重点环节防范,安排一名法警机动巡查,防止嫌疑人被袭、被劫持、脱逃、自杀以及与其他人员交流案情等情况发生。
在顺利将被告送入看守所后,参加此次任务的法警大队长陈浪说:“此次协作完成任务,除了顺利保障了此次执行逮捕的顺利完成的同时,也将我们司法警察的优良作风和过硬的专业素养向兄弟单位做了一个很好的展示。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继续严格要求自己,将我们司法警察的实战能力进一步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