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在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挂满了锦旗的墙上又增加了两面,这两面锦旗是同一个当事人送。
2015年9月,吴女士经营的物流有限公司与某国际贸易公司发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物流公司于9月至11月期间帮被告公司运输货物到指定场所,但被告公司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其48万余元运费。经多次催促无果,吴女士将该贸易公司诉至法院,法官经过调解,被告公司与吴女士达成协议,于2016年3月28日前将所欠运费支付完毕。但直至2016年4月,该国际贸易公司仍未支付所欠欠款,吴女士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主动履行判决义务,或主动向法院提供财产状况或线索,由于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意逃避执行,执行一度陷入僵局。然而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终于查到被执行公司的帐户有可执行的资金款项,于是执行法官雷霆出击,马上到银行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
吴女士收到执行款后,送来了两面饱含深情的大红锦旗,她动情的说:“本以为这笔钱再也要不回来了,没想到港口区法院法官一心为民,硬是把我的钱给执行回来了,你们真不愧是人民的好法官,我要送你们两面锦旗,双倍表达我对你们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