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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中院召开“三大纠纷”审判情况新闻发布会

作者: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凰汇 凌旭芳  发布时间:2016-06-16 16:15:13 打印 字号: | |
  • 新闻发布会现场
  • “三大纠纷”行政案件专项司法审查座谈会
  • 防城港中院分管行政审判工作的副院长陈芳通报全市法院近年来“三大纠纷”审理情况

6月16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五年全市两级法院“三大纠纷”行政案件审判情况,并发布《防城港市两级法院审理“三大纠纷”行政案件专项司法审查报告白皮书》。

“三大纠纷”即大家熟悉的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涉及群众切身的利益,对当地的社会稳定、重大项目推进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有广泛的影响。发布会指出,防城港市“三大纠纷”问题十分突出,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特别是设立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以后,防城港市重大项目、城市建设、农村土地、林地开发利用蓬勃发展,掀起了征地、用地热潮,“三大纠纷”也随之不断增长,给调处、审理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白皮书》显示,2011-2015年,防城港市法院共受理“三大纠纷”类行政案件360件,其中一审受理241件,审结239件,年均结案率为99.17%,具有收案数占各类行政案件首位,地域分布不均衡,矛盾涉及面广,与征地补偿、农村承包等纠纷交叉,协调处理、平息纠纷难度大,涉及山林土地权属历史久远,事实查明的难度较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较少,行政机关败诉率偏高等特点。

《白皮书》指出,大多数“三大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的确权凭证或管业书证,行政机关在调处过程中亦难以收集证据并确定事实。在新的时期,“三大纠纷”往往还与征用征收土地房屋安置补偿、土地承包等纠纷交叉,增加了协调或妥善处理的难度。在防城港市行政机关败诉的行政案件类型中,“三大纠纷”类数量最多,败诉率在20%-40%之间,平均每审理3-5件即败诉1件,2011年-2015年行政机关最终败诉案件96件,其中三大纠纷类案件为65件,占67.71%。

对如何完善防城港市“三大纠纷”调处工作,《白皮书》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调处工作;二是依靠党委领导,完善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化解行政争议;三是创新办案方式,监督、制约行政自由裁量权;四是完善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化解行政争议;五是对调处、审理“三大纠纷”统一执法尺度。

当天,来自广西区内外的新闻媒体记者以及来自防城港市两级政府法制办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结束后,防城港中院分管行政审判工作的副院长、行政庭全体人员还与两级政府法制办的相关负责人举行座谈,一同探讨如何做好“三大纠纷”调处工作。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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