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广西沿海进入伏季休渔期,为更好对辖区渔民进行禁渔宣传教育,6月21日,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企沙法庭对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并邀请公安边防支队海警及企沙渔民代表现场观摩庭审。
庭审中,案涉2名被告人林某、庞某当庭认罪,对于自己心存侥幸在禁渔区非法捕捞作业的行为表示悔恨。最终,法院审理判定被告人林某、庞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3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
庭审后,渔民代表纷纷表示此次观摩庭审感触良多,以往禁渔宣传仅停留在口头上,今日通过第一次直接接触法院审判,对非法捕捞行为及相关法律规定有了更深刻了解。并表示会尽到向其他渔民普法教育的义务,今后坚决杜绝非法捕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