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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法院:禁毒日前夕集中宣判三起贩毒案

作者:东兴市人民法院 裴玉洁  发布时间:2016-06-23 16:34:32 打印 字号: | |
  • 东兴法院:禁毒日前夕集中宣判三起贩毒案
  • 三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法庭受审

6月23日,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夕,东兴市人民法院公开集中宣判3起贩卖毒品案,张某、李某、郑某因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有期徒刑十一个月、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2015年8月4日,被告人张某从别名为“南哥”的男子(另案处理)处获得一批毒品后,将该批毒品藏匿在其租住的东兴市某公寓内用于贩卖。张某负责联系购毒者,其侄子沈某(另案处理)负责将毒品送至交易地点进行交易。同年8月7日20时许,民警在张某租住的公寓将张某及沈某抓获,并从二人身上及该房间内共搜出疑似毒品“K粉”12包(共净重497.53克)、疑似毒品“神仙水”2瓶(共净重27.6克)。经鉴定,所缴获的12包疑似毒品“K粉”中均检出氯胺酮,2瓶疑似毒品“神仙水”中均检出MDMA。

其余两起案件中,被告人李某、被告人郑某均受人指使,于2016年3月份在东兴市区内贩卖“零包”毒品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其中从李某处缴获毒品甲基苯丙胺0.68克,从郑某处缴获毒品氯胺酮0.95克。

东兴地处边境,近年来涉毒案件呈多发态势,贩毒人员低龄化,无业人员“以贩养吸”等现象大量存在,东兴市法院加大对毒品犯罪打击力度,通过“刑事快审制度”,快速从严惩治毒品犯罪,狠抓案件质量,确保将每一个毒品犯罪案件办成“铁案”,并在互联网上对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庭审直播,以扩大禁毒宣传效果,震慑毒品犯罪分子嚣张气焰。

此次公开宣判,东兴法院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及在校师生前来旁听。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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