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上思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到那琴乡对未成年犯陆某进行回访帮教,关心、帮助未成年犯陆某积极改过自新促社会和谐,为打造刑事审判与回访帮教联合机制,建设平安上思、和谐社会输送正能量。
6月7日,陆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陆某家境困难,父母离婚后,陆某跟随年迈的奶奶一起生活。陆某被依法宣判缓刑后,奶奶因年迈无力管教,陆某便跟随母亲生活,到那琴乡进行社区矫正。服刑期间,因疏于管教,加上自我约束能力不强,陆某沉溺于网络游戏,退学在家,游手好闲,期间还曾因没有按时报到接受矫正教育和公益劳动改造而受警告处分。
考虑到陆某的特殊情况,上思法院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理念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联合公检司三家单位进行回访帮教,关心、帮助未成年犯陆某积极改过自新促社会和谐。
回访中,干警们与陆某及其家人进行了交谈,详细了解了陆某近期的思想、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对陆某当前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建议,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教育陆某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和不按时报到的严重后果,动员其重返校园继续完成学业,学习并掌握一门谋生的手艺和技术,希望其早日回归正道、重新融入社会大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