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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区法院女博士受邀参加中国环境资源法治高端论坛及年会

作者:防城区人民法院 招子文、冼艳  发布时间:2016-07-20 08:24:56 打印 字号: | |
  • 2016年度中国环境资源法治高端论坛全体与会人员合影
  • 冼艳在论坛上发言
  • 冼艳(左)与国家法官学院王雅琴(中)、福建法院黄太有合影

近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揭牌仪式暨2016年度中国环境资源法治高端论坛、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在武汉大学法学院隆重举行,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在读女博士冼艳应邀参加,并从实务角度针对土壤污染防治司法保护中的责任机制、救济途径进行发言。

2016年7月13日至15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揭牌仪式暨2016年度中国环境资源法治高端论坛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举行。此次论坛主题为“生态文明背景下土壤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承办。来自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湖北省环保厅、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山大学、中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大学、兰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江西理工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德国哥廷根大学、柏林自由大学、德国亥姆霍兹环境研究中心等国内外多所科研院校的环境资源法专家和青年学者,以及江苏、福建、广西等地方有关人民法院或检察院的负责同志5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在论坛上第三个单元的“土壤污染防治的司法保护”研讨专题中,来自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的刑庭法官助理、目前就读于中山大学的环境法博士研究生冼艳作了题为《土壤污染防治中的刑事责任制度研究》的发言,她独到的见解、精辟的论述和犀利的语言不时赢得与会者的阵阵掌声。此次论坛受邀的全国法院系统人士仅有来自国家法官学院的王雅琴、福建法院的黄太有和广西法院的冼艳3人。

同时,冼艳还参加了7月15日至17日在武汉大学召开的,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武汉大学主办,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承办的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2016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此次年会以“新形势下环境法的发展与完善”为主题。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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