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协助台湾桃园地方法院完成司法文件的送达工作,这是该院首次成功协助送达台湾地区法院送达司法文书的先例。
8月10日,港口区法院收到广西区高院的协助台湾地区送达文书函,要求该院协助送达《台湾桃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一份。函件收到后,该院高度重视,当即要求立案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海峡两岸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司法互助案件的规定》予以立案,立案庭庭长刘庆荣依程序安排张振慧、廖思钧两位法官予以送达。
两位干警立即按照文书上记载的地址进行寻找。由于该文书仅提供了一个简单的地址门牌号,并无当事人其他联系方式,两位干警便碾转来到本市桃源路四处打听。在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寻访,终于找到了当事人所居住的地址,由于当事人不在本地,其父亲苏某某代为在“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送达回证上签了字。
随后,送达人员及时将《〈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送达回证》反馈至广西区高院,圆满地完成了协助送达的任务。 该案的高效送达,也是该院协助台湾地区司法工作、保障海峡两岸人民的权益、促进两岸关系发展的一次具体实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