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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法院:自治区文明办到东兴法院检查指导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作者:东兴市人民法院 彭国强  发布时间:2016-08-18 16:38:46 打印 字号: | |
自治区文明办到东兴法院检查指导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8月17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六批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检查组第二组组长莫毅一行来到东兴市人民法院检查指导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东兴市委副书记邓海桑、东兴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罗治华等陪同检查。

  在听取了东兴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罗治华关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汇报后,莫毅充分肯定了该院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认为该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认真实践“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特色。一是始终保持思想上的重视。明确了人人都是文明单位建设参与者,个个都是文明单位创建主力军的统一思想。二是始终坚持创新,打造亮点。该院通过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取得了富有边境特色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成果。三是始终秉持职业道德。通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了东兴法院全院干警的整体素质 

  东兴法院自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来,全院干警在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罗治华的领导下,各部门立足本职,积极配合。在其他部门干警的配合下,该院政工科整理了近几年来反映法院文明建设工作的相关资料档案并分类装订成册,方便了检查组人员的工作,积极配合了检查,获得了相关领导的赞扬。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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