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黄某诉上思县南屏乡某村民小组一案在上思县南屏乡上思法院瑶乡巡回法庭内正式开庭。这也是上思法院瑶乡巡回法庭挂牌成立以来,第一起开庭审理的案件。
原告黄某诉称,2013年上思县南屏乡某村民小组将两千九百多亩山地进行整体出租收取租金,所收租金在村民小组内按比例进行分红。某村民小组在收到第一笔租金后,按照比例分红给自己四万余元,但之后就没有再收到过分红。黄某要求某村民小组补偿自己的分红,并继续按照约定保证自己今后获得分红的权力。
而被告某村民小组则认为,黄某原来居住在本屯,但在三年前因个人原因,已经迁居到其他地方,而且户口地址已经迁离原居住地,故不应再享受租金分红。
瑶乡巡回法庭的法官了解到双方的纠纷后,曾多次深入村屯开展纠纷调解工作,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为双方分歧太大,导致纠纷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充分发表了各自的观点,整个庭审过程推进平稳有序。二十多名群众旁听了庭审全过程。
上思县南屏乡是一个瑶族乡,是瑶族聚居的地方。为了响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方便瑶族群众及时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上思法院在南屏乡建立瑶乡巡回法庭。瑶乡巡回法庭的成立适应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能够及时有效地化解不同民族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
自瑶乡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巡回法庭法官定期走访居民和农户,进行纠纷调解、探索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等多项工作,共接受当地群众各类法律咨询150余次,走访居民和农户20余次,进行纠纷调解案件35件,其中调解成功3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