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东兴市人民法院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在该院第一审判庭协助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对犯运输毒品罪的越南籍被告人黄某进行了远程提讯。
被告人黄某于2012年10月5日携带4020.8克毒品搭车前往广东深圳时,在东兴横江边检站被边防公安民警查获,被防城港市中院依法判处死刑,被告人黄某未上诉,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
通过远程视频提讯系统,远在北京的最高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与被告人跨越空间,“面对面”地出现在了电视屏幕上,法官通过视频向被告人进行实时讯问,整个远程视频提讯过程画质、语音清晰流畅,书记员对整个提讯过程进行了同步记录 。
提讯结束后,最高人民法院将提讯笔录通过传真传至东兴法院,交被告人核对签名,东兴法院再将被告人确认签名的笔录通过机要件邮寄至最高人民法院。整个远程提讯过程仅用时2个小时。
近年来,东兴法院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化作为提高审判质量、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系统建设,投入使用远程接访系统,通过内部专网实现了与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的三级联网,提升了信息化应用水平,有效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