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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把好廉洁关 拒收红包获民赞
作者:港口区人民法院 葛译超 周舟  发布时间:2016-08-19 17:35:52 打印 字号: | |
  8月16日,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办公室里,当事人于某拉着法官的手,百感交集地说:“真是对不起了,我对自己塞红包的行为表示很懊悔!葛局长真是人民的好官、清官!”

  于某是一起商品房纠纷案的当事人,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于某希望法院能尽早将该案处理完毕,便萌生了向执行法官送红包的念头。7月20日,于某敲开了港口法院执行局局长葛译超办公室大门,声称要询问案件执行情况。接待过程中,于某见办公室仅有局长一人,便将一个装有10000元现金的盒子递到了葛局长的面前,葛局长见于某送来了钞票,当下对于某提出批评,并表示坚决不收。结果于某将盒子塞进抽屉转身便跑。葛局长反应过来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于某,可电话一直未能接通。

  由于于某家住外省,葛局长无法将红包亲自送回。无奈之下他将红包交到了纪检部门,并向领导汇报具体情况。纪检部门同志了解实情后,通过电话联系于某通知其到法院领回红包,可于某坚决不承认红包是其所为。

  为加强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信任,纪检部门同志不放弃与于某的沟通,与此同时葛局长加大该案的执行力度,及时启动财产调查措施。调查到两被告在某银行有存款后立即扣划,在短时间内将该案的购房款以及相关利息共计197586元执行到位。

  葛局长电话联系于某,通知其到法院领执行款。8月16日上午,当事人于某从外省赶到港口区法院,纪检部门同志借此机会当面对于某进行了一番批评教育,于某终于意识到给法官送红包属于行贿行为,也是对法律的藐视和践踏,他当即向法官表达了自己的歉意,并同意取回红包。在纪检部门与财务人员的见证下,于某在退款单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领回了10000元现金以及197586元的执行款项。

  今年以来,港口法院不断加强廉政制度和文化方面的建设,通过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一系列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为主要内容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警拒腐防变能力,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始终保持人民法官清正廉洁的本色。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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