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防城港市委领导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指示精神,做好人民法院精准帮扶和精准脱贫工作,2016年8月25日,防城港中院召开精准帮扶和精准脱贫工作会议。
会上,防城港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洪波传达了防城港市精准帮扶和精准脱贫工作会议精神,并就该院精准帮扶和精准脱贫工作进行部署。
据悉,为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防城港中院切实做好组织保障工作。在下一步工作中,该院将协调处理法院审判执行业务工作和领导干部下乡精准扶贫工作的关系,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定期集中安排下乡,分散到村入户的方式,确保领导干部有充分时间开展摸底调查工作,与结对帮扶农户进行沟通交流。
李洪波副院长表示,防城港中院将通过学习和借鉴其他地方、单位的精准扶贫工作的成功经验,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扶贫帮扶工作。
第一,建立完善的精准扶贫工作指挥系统。经院党组的研究讨论和统一领导,决定将精准扶贫工作由原来工会调整到办公室,并以院各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扶贫帮扶工作,建立确定了以院党组副书记为领导,指定专职审委专门负责扶贫工作,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负责联络协调工作的协调机制。第二,多举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严格按照“八有一超”的标准,进村入户摸底核查结对贫困户基础数据,并将数据汇总到各党支部中,交由支部书记统一上报到院党组开会讨论研究,切实解决帮扶挂钩村通水、通电、通路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问题。联系企业、合作社、农户开展组织生产,激发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引导农户根据自身条件和市场需求大力发展种植、养殖等特色产业,通过劳务输转全面提升农民增收水平。第三,增强精准扶贫攻坚战的责任意识。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全体参加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干部要摆正态度,认真工作,切实增强对该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与结对贫困户一起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脱贫方案,形成合力,提高精准扶贫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