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涉及到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国家重大财产的安全,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8月31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全市两级法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审判情况,并发布《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审判情况报告》。
发布会指出,受广西北部湾开发开放和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先后纳入国家战略等利好因素的影响,防城港市城市建设和工业建设快速发展,极大刺激了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承包方追索工程款、建筑工程质量等问题频繁出现,涉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数量也呈不断上升趋势,给调处、审理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白皮书》显示,2014-2016年上半年,防城港市法院共受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306件,其中一审案件238件,二审案件68件, 具有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案件地域分布不均衡,审理周期较长,争议焦点和案件类型集中,案件专业技术性较强,因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争议较大和标的额较高导致案件调撤率偏低等特点。
《白皮书》指出,由于参与建筑活动的主体行为不规范,涉案当事人法律和契约意识淡薄,发包方有支付能力无故拖欠工程款以及承包方恶意停工勒索工程款的不诚信行为以及发包方在资金准备不足、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工程仓促上马,导致中途被迫停工后,发包人与承包人产生纠纷等原因导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频发。
对如何预防和化解防城港市建设工程合同矛盾纠纷,《白皮书》提出了六点建议:一是强化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形成合力监督机制;二是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各方法律和风险意识;三是构建建设工程纠纷柔性司法解决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四是加大调解力度,妥善解决纠纷;五是合理配备审判力量,提高专业化审判水平;六是建立合同诚信档案机制,提高合同履约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