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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区法院院长庭前调解一小时办结一起70万元借款合同案

作者:防城区人民法院 招子文、张德  发布时间:2016-09-23 17:28:15 打印 字号: | |
  • 刘柽开院长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 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亲切握手

9月22日,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进行开庭审理,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柽开亲自担任独任审判员,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调解,并顺利达成调解协议。

当天上午9时,在防城区法院第三审判庭里,一起标的额为70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在这里即将开庭审理,和以往不同的是,审理此案的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柽开。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防城支行诉称,2012年10月25日,被告农某某与该行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90万元用于自建房屋,以农某某名下的一处房地产作抵押,并约定了借款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等事项。

根据合同约定,农某某每月应偿还借款本息1万多元,但从今年4月25日起,农某某就开始不按期偿还借款本息,截至今年7月25日,农某某已经拖欠银行借款本金69万余元及利息1万多元,构成根本违约。

为此,银行向防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借款合同》,并判令被告农某某向原告偿还借款本息70多万元,以及对其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柽开自今年8月当选院长以来,这是分给他审理的第一起案件,为此,刘院长接案后作了充分准备,认真研究和分析了案情。该案在原定在上午9点开庭,开庭前刘院长向被告了解到,其一直在履行合同,因生意周转原因才导致未能及时还款,且其愿还清所欠借款,有调解意愿,而原告也同意调解。为提高效率,刘院长决定采取庭前调解方式来解决纠纷,遂组织双方当事人一起坐在一张排椅上,运用娴熟的审判技巧和丰富的审判经验,象拉家常一样地进行调解。

看到一个法院的院长如此用心、如此真诚的调解,双方当事人都被刘院长的敬业精神深深地打动了。在刘院长的主持下,不到一个小时就达成了和解协议,并签收了法院当场制作完成的民事调解书。至此,该案圆满结案。

据了解,防城区法院自去年8月以来,积极推行院长、副院长审案制度,重新回归审判一线,亲自参与案件庭审,认真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理念,实现法院优质审判资源向一线倾斜的政策,调动优秀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全院办案质效。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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