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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区法院法官登门回访帮教被处缓刑青少年犯

作者:防城区法院 张 德 沈 洁  发布时间:2016-10-14 16:25:27 打印 字号: | |

“法官叔叔、啊姨,你们说的,我都记住了,我决不会辜负你们对我的期望,以后,我一定好好学习,重新做人,做好现在的工作赚钱,帮家里减轻负担”。小梅(化名)信心十足地对回访中的法官说。

为适时掌握被处缓刑青少年犯的思想动态、改造情况,帮助他们洗心革面、重新做人。1013日上午,防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耀福带领该庭法官及刑庭人民陪审员对被处的两名缓刑青少年犯进行登门回访帮教。

小梅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6525日被防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在缓刑考验期间防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登门回访帮教,在小梅家中,张庭长语重心长地对小梅说:“人不怕犯错误,重要的是知错能改,你今后的人生之路还很长,要对自己的生活和人生有信心,社会并不会抛弃你们,今后一定要遵纪守法,学习一技之长,回报家人、回报社会。”法官们详细了解了她的生活和现在的工作情况,并从犯罪的根源、心理、谨慎交友、理智做人等方面对付某进行教育、劝诫,鼓励她告别过去,面向未来。

近年来,在防城区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该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不断创新完善未成年犯回访帮教工作机制,通过深化回访形式,提升未成年犯帮教效果。

家庭回访。通过加强与未成年犯家庭的沟通联系,一方面了解未成年犯在家中的思想、劳动、改造情况,以及家庭亲属是否给予他们足够的关心和管教;另一方面也有针对性地指导未成年犯的亲属从家庭的角度对未成年犯进行有效的教育和改造

联合回访。主动联合检察院、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对少年犯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访考察,发挥合力共同做好未成年犯的判后帮教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判后改造情况,并建立回访档案。

远程回访。通过微信、电话、QQ等远程通讯方式,对未成年犯开展跟踪帮教,及时了解未成年缓刑犯的思想动态和生活困难。并在帮教过程中,拉近法官与未成年犯的心理距离,更好地让少年犯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

同时,该院抽调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审理青少年犯采取“圆桌审判”的形式。圆桌审判是一种与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相适应的庭审方式,未成年被告人进入法庭时不着刑具,与审判人员相对就坐,这样与整个较为轻松的法庭环境相对应、协调,营造出一种温馨的和谐气氛,大大缓解了未成年人的紧张情绪,彰显人性化的司法理念。在庭审中,控、辩、审三方形成合力对失足未成年人进行帮教,更好地贯彻了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20152月份以来,全市未成年人案件统一由防城区法院审理,至今,该院刑事审判庭共审结未成年犯罪案件91105人,主要为盗窃、故意伤害、抢劫、寻衅滋事案,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下降趋势。由于重视回访帮教工作,该区劳改释放和缓刑的青少年犯无一人重新犯罪。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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