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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经济犯罪案件审理工作情况

作者:港口区人民法院 林芳羽 余樊  发布时间:2016-10-28 17:07:02 打印 字号: | |
发布会现场

1027,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召开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该院经济犯罪案件审理情况,并就记者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十余家报纸、电视、网络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会上,港口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飞首先通报了该院前三季度经济犯罪类案件审理工作成果。20161-9月,港口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12件,其中经济犯罪类案件19件,较去年全年增加12件,同比增长了171.43%。经济犯罪类案件主要集中在合同诈骗、职务侵占、非法经营等类型,但今年出现了多种新类型犯罪,如骗取票据承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挪用资金、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等。随后,李飞副院长向媒体介绍了今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1040工程”传销案、7600万银行承兑汇票诈骗案、汽车租赁团伙诈骗案等新型案件典型案例,此类案件通常都具有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牵扯面广,事实和证据复杂的特点,引发了媒体记者极大关注。

李飞表示,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等因素影响,经济运行领域深层次矛盾不断显现,经济犯罪总量不断攀升。特别是非法集资、非法骗贷等问题日益突出,不法份子打着投资理财、资金管理等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群众资金,或利用虚假贸易方式增加公司业务量,欺骗银行方审计、评估,以此实现骗贷。经济犯罪多发,波及社会各个阶层和领域,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此,港口区法院通过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给予了四点司法建议:一是经营者应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对于经济领域犯罪隐蔽性较强的特点,在交易时做好风险防范,加大对合作方身份信息的核查;二是银行部门完善内部监管机制,应当选定专业人员或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审计贷款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建立内部风险信息共享渠道,以此提高监管体系的防御能力和监管手段;三是工商部门切实履行责任,严格贷款公司尤其是有经济犯罪前科的贷款公司的市场准入,建立信息动态监测系统,减少犯罪分子利用皮包公司进行诈骗的几率;四是司法部门与当地公安、工商、税务等行政部门联动协商,将被依法查处、行政处罚过的从业人员和公司收集汇总并建立黑名单信息库,掌握其犯罪惯用手段,为日后经济犯罪防控工作打牢基础。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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