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执行申请人防城港市某混凝土公司代表将一面写着“公正司法 高效执行”的锦旗,送到了东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手中,并对执行法官不辞辛劳,全力维护其合法权益表示感激。
2013年12月,该混凝土公司与某建设公司签订合同,约定该混凝土公司向该建设公司提供混凝土,建设公司分期支付费用。但该建设公司工程竣工后,仍拖欠280万余元货款未支付,遂该混凝土公司将该建设公司诉至法院。10月30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次日,东兴法院执行法官于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某建设公司在北京某商业银行有存款82万余元,并在广州某商业银行有存款200万元,正好能足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上的义务。
为了防止被执行人随时可能取走存款,东兴法院分管院领导与执行局局长当机立断,立即指派4名法官,兵分两路,一组奔赴北京,一组赶往广州,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存款。时间紧迫,10月31日晚,两名执行法官搭乘夜班飞机赶往北京,次日清晨,另一执行小组搭乘最早班动车奔赴广州。
11月1日,在执行局领导的电话统一指挥下,广州、北京两地执行小组统一行动,成功将被执行人某建设公司的282万元存款给予扣划,并及时将案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使得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在执行案件中,一些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躲避执行而转移存款,东兴法院执行局积极借助信息化的“千里眼”,一旦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不论距离远近,都全力以赴前往执行,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顺利“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