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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防城、港口法院前往鱼峰区、鹿寨县法院考察、调研
作者:港口区法院 黄 馨  发布时间:2016-11-15 16:56:37 打印 字号: | |
  • 在鱼峰区法院座谈
  • 在鹿寨县法院座谈

细雨蒙蒙,20161110日早晨,防城区、港口区法院一行十人驱车前往柳州鱼峰区法院、鹿寨县法院进行实地考察调研。

经历了近六个小时的车程,车子缓缓驶进鱼峰区法院的院内,等候在车边的是该院的罗华副院长以及其他同事。简单的寒暄后,罗华副院长带领大家一一参观了该院的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以及速调中心,并举行了交流会议。鱼峰区法院参与交流的同志还有立案庭的欧阳庭长、审管办的黄主任,他们分别在会上向前来调研的同志们介绍了本法院的业务基本情况,随后罗华副院长着重介绍了鱼峰区法院作为“繁简分流”示范法院的先进做法。她在会议上介绍了该院的两个原则:一是,“重调解、轻审判”,即纠纷在形成诉讼案件之初,就开始着手进行调解,不仅增派法官在调解上,还联合政府、司法局、社区、律师等多部门建立多元化联合调解机制,加强调解,结案快效果好,这样做法使得该院的结案率增长至84%以上,且上诉案件截止至10月份仅为36件。二是,对案件实行“二八分”,即对案件进行难易、繁简分离,使得大量的案件在调解中得以处理与化解。把大部分、简单化的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速调中心”进行初步、二次调解后,以调解方式结案。该案件类型的数量约占到了全院案件的80%;对调解不成的案件、或是立案时发现不宜进行调解,约占20%的案件转移至审判庭进行排期开庭审理。总之,将大量的案件化解在调解阶段,减少案件流向审判业务庭,为审判员减负,让审判岗位的法官拥有更多的时间去更新知识、专研法律,集中精力去审理一些难案、大案,不断推出精品案件、优秀法律文书。罗副院长毫无保留的分享了鱼峰区法院的 “繁简分流”,让大家感受到了新理念、新做法,如沐春风,受益匪浅。

翌日,两家法院再次驱车前往鹿寨县法院进行参观考察。该院分管民事审判的吴副院长、办公室戴主任、各业务庭的庭长、副庭长等多位同仁与大家亲切见面并举行了交流会议。会议上罗副院长向大家介绍了该院作为“繁简分离”的试点做法。他说道:该院加大力量在“立案”诉讼阶段,重点是采取“小额诉讼程序”。早在2013年开始该院就已经将大部分标数目小、争议小的案件归入“小额诉讼”中。这些案件多集中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服务服务合同、民间借贷以及一些买卖合同纠纷,这些案件事实清楚、内容简单,列入“小额诉讼”不仅大大提升了审判的效率,老百姓也能体会到快速办结案的好处与实惠。因此在受理案件的过程中,该院始终坚持“简易多、普通少;调解多、审判少”的理念与原则,在1-10月全院已经结案的案中,以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的方式结案的达到80%以上。吴副院长介绍道:案件能快速的结案与采取何种方式立案是分不开的,再者院里十分重视调解工作的开展,将庭前调解放到了立案庭阶段,增加人手,充实调解工作,设立多样化的巡回法庭,与乡镇司法所、村委等多部门常联系,建立联合调解机制,重视和加强案件的调解工作,今后做到少量的案件分到到业务庭中。

随后,吴副院长带领大家参观了即将投入使用的诉讼服务中心,该服务中心设立有“午间服务岗”、便民手机充电、提供电脑、传真机等便民设备,这些都是新诉讼中心的一大亮点……

短暂的考察学习在夜色来临时降下了帷幕。礼记中有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今后,我们将好好向试点法院学习,借鉴新思路、新做法,将审判事业推向另一个战略高地。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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