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用支付宝转账已成为一个新型的交易方式,但人们在享受网络转账方便、快捷的同时,与之相关的纠纷也随之而来。11月18日,上思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胡某不当得利纠纷案,依法保障胡某的合法诉权。
原告诉称,2016年9月10日,原告胡某通过支付宝进行转账,因操作失误,将支付宝账户内的7300元误转入被告黄某在中国农业银行的账户内,后原告多次联系被告要求返还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向上思法院递交诉状,诉求黄某返还不当得利款额7300元及利息。经立案审查,原告的起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应立案受理,故上思法院于11月18日依法受理该案,完成该案相关立案手续。
上思法院通过胡某不当得利纠纷案的立案受理,进一步表明法院用法律的武器维护网络交易环境的决心。上思法院用法制的力量维护网络交易的安全和稳定,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当事人网络交易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