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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回访帮教失足少年迷途知返

作者:防城区法院 张 德 沈 洁  发布时间:2016-12-01 08:21:51 打印 字号: | |
回访现场

“我现在学习药物制剂专业,我很喜欢这门技术。我现在心思都放在学习上了,觉得学习生活很充实。我计划连续读五年,毕业之后到医院或者诊所工作。积累了经验后,我还想自己单干”“药物制剂专业是个在社会上吃得香的技术活儿,好好学,为以后走上社会打好基础,有什么事需要我们帮忙的,可以联系我们。”这是防城区法院法官与判处缓刑的华仔之间的帮教谈话。华仔现就读于广西某专业学校,看起来神采奕奕,举手投足之间看起来信心满满,但是两年前华仔可还不是这样的。

事情还得从两年前说起。老李的儿子名叫华仔(化名),本来就读于防城某某中学,初三时因本案案发而未继续上学。他平时喜欢上网,常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有来往,在出入娱乐场所时沾染上毒品,此后便再也抵制不住这种新奇刺激的诱惑。父母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供给华仔的每一分钱都是脸朝黄土背朝天地从泥土中“挖”出来的,每月的生活费在吃饭、买书之后便所剩无几。他起初是向父母撒谎要钱,后来是从同学之中借钱。随着他和社会上的不良青年的来往越来越密切,所谓的兄弟情义也左右他的思想。20146月的一天,华仔的朋友被王某等人打伤,华仔为此不服气,为了帮朋友打抱不平,便纠集其他人携带砍刀、伸缩棍等工具一同前往防城某某中学找黄某某,在中学附近的一个公厕旁将黄某某堵住。华仔等人朝黄某的头部、背部等部位拳打脚踢,持伸缩棍殴打,有人还持刀往黄某的左腰部捅了一刀。最终,他们的行为导致黄某重伤二级。案子很快移送到了防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们在详细地看完卷宗后,觉得华仔本质不坏,不是那种屡教不改、劣迹斑斑的人。就在法官们决定对华仔实施帮教的时候,学校却以华仔犯罪为由决定开除他的学籍,憨厚老实的父亲也恨铁不成钢,对也是心灰意冷,这一连串的打击让华仔自暴自弃的心理。但是,主办法官从案情上了解华仔由于年纪小、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其一时冲动才造成失足,觉得通过教育还能使其转变的可能,因此多次和华仔的父母促膝交谈,共同商定帮教计划,同时几次联系其他学校,求校长、召开由学校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协调会,最终学校同意让华仔继续就读。同时,法官们还积极组织华仔等人和被害人黄某进行调解,达成赔偿谅解协议,被害人表示华仔等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基于上述情况,并为了落实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法院对华仔判处了缓判。

案子刚刚办结,少年刑事庭的法官又踏上了跟踪帮教之路。他们与学校班主任沟通,与家长亲属联络,与周围同学交流,建成帮教网络。大家不定期地找他谈话,或者给他打电话、写信。为了鼓励他,鞭策他。今年10月份,法官致电到华仔所在学校的老师,学校老师告诉沈法官,华仔在学校从不迟到早退、从不无故旷课、从不违反学校纪律,法官们知道华仔的转变大家都很欣慰。

“推一把就是再犯,拉一把就是可朔之才。在办案时,如果我们多一点慎重,多一份关爱,带给孩子们的往往是全新的人生!”防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深知这个道理。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增多的趋势,他们开庭审理的各个环节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特点,坚持关爱、挽救、教育的方针,使一些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具备帮教条件的未成年人得到减轻刑罚或判处缓刑,多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他们的帮教下重返校园、重塑新生。

防城区法院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及犯罪情节,综合考虑一贯表现和犯罪前科,对无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未成年罪犯依法适用非监禁刑。2015年至今,防城区法院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共25名,均已回归社会或重返校园。

一直以来,防城区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努力探索对未成年人罪犯非监禁刑期间多渠道进行监管的新路子,联合所在乡镇司法所、街道社区组织,以及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积极参与未成年罪犯的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做好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少年犯的帮教回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防城区法院 张 德 沈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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