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同意履行还款义务,请赶紧把我的照片跟信息从微信上给撤下来吧,我是做生意的,防城区就这么小点地方......真是太丢人了......”
新公告刚出,就有被执行人发出这样的请求,还有被执行人主动来法院履行义务,也有被执行人的至亲好友看到后,实在感觉太“丢面”多方动员,施加压力来帮助被执行人履行相应义务。
12月13日,防城区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44家中央单位签署《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115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法院官方微信、网络等形式进行公示。此次除在公告上公布被执行人的姓名、案号、执行标的、履行情况等信息外还附上了被执行人的清晰头像照片,使被执行人的信用评价与其个人名誉、生存空间直接联系,让失信者无处躲藏,从而敦促其履行义务。据统计,自公告发出后,两日内该条微信点击量已超四万次。
在短短两天内即超过四万次的点击量,“老赖”的信息随着网友的点击,在微信、论坛、贴吧、微博转载转贴,逐渐为社会公众所了解,这类似于通缉般的形式对老赖形成另一种直观上的威慑。让老赖们感觉生活空间越来越小,自己无所遁形,迫于各种压力不得不想办法履行自己的义务。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那些欠债不还钱、有钱拒不履行等形式的“老赖”。人民法院将这些“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比如,禁止失信人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失信人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有些失信人还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今年以来,不少“老赖”们因买不到机票、办不了信用卡、住不了酒店等等生活上寸步难行,主动“请求”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