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忠义,执行标的320000元;?德有,执行标的515000元……”连日来,在防城二桥东路闹市处的电子大屏幕上滚动播出防城区法院公布的115名“老赖”名单。同时,将该分名单在防城港电视台每月轮流播出。从滚动的名单上可以看出,包含的信息相当全面,有被执行人姓名、身份证号、执行标的(欠款额)甚至还把“老赖们”的照片也给张贴了上去,颇像一张张通缉令,引得众多市民驻足观看。据悉,自从利用电子大屏幕和电视台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之后,已有5名“老赖”来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促进树立诚实守信、依法履约的良好社会风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防城区法院用“曝光台”这种形式来公布“老赖”信息,这种公布方式是想形成对“老赖”的“围剿”之势,压缩“老赖”在经商、置业、融资、生活等方面的空间,提高其失信成本,促使他们尽快履行法律义务。
同时,该院还将名单信息通报给银行、工商、税务、房地产管理、车辆管理等单位,使失信被执行人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招标投标、资质认定等方面受阻被拒。在此基础上,该院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充分运用采取强制措施、实施刑事处罚 、限制高消费(限飞)、限制出境、实行财产申报等反规避执行措施,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严厉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