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高度重视“涉困”案件立案工作,畅通立案绿色通道,降低贫困群众打官司的诉讼成本,维护其合法权益。
该院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和民诉法等相关法规要求,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把诉讼费缓、减、免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使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有了完善的制度保障。
在具体操作上,该院一是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特殊群体开展上门立案服务;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及民生类的案件,实行快速受理、先立案再交费等措施,确保困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二是根据审判实践经验,在立案阶段对“涉困”群众的案件尽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诉讼费,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经济负担,也避免了当事人调解、撤诉后再办理退费手续之累,缩短了案件审限。三是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纠纷的案件,以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为原则,让案件得到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做到案件随来随审,随审随结,案结事了。
年内,该院共减、缓、免交诉讼费案件50件,金额39万多元,通过多项有力举措推进各类案件的立案工作,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