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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6,数字里的上思法院
作者:上思县人民法院 黄妍  发布时间:2017-01-16 17:11:00 打印 字号: | |
  2016年,上思县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法院集中办案月先进集体”等市级以上集体荣誉18项,获得“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全区法院新闻媒体工作先进个人”等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54人次。

  那么,上思法院在过去的一年是怎样开展工作的?今年又该站在什么起点上再次出发?下面让我们在一个个数字中回顾上思法院2016年的工作亮点。

  依法审判:结案率达91%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167件(含旧存,下同),审(执)结案1972件,结案率为91%。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判处罪犯219人,为群众营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为方便群众诉讼,到田间村屯巡回开庭27次,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在审理案件前夕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有效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推行院领导办案机制,全年院领导累计办案94件,实现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全年共发出4份司法确认裁定书,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并于3月25日发出防城港市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利用了司法资源。

  基本解决执行难:组建10个执行团队

  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由县政法委书记挂帅组建了以院领导 执行局领导 执行员 书记员 法警 陪审员的10个执行团队,全年受理执行案件495件,结案447件,结案率为90.3%,执行到位标的897.43万元。查封车辆33辆,查封土地8宗,查封房产37套,发放执行暂存款87.2848万元,涉及62件案件共计175笔。

  通过微信、微博、电视、报纸、商场LED电子显示屏以及到村委、社区张贴头像等方式曝光老赖83人次;以“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等专项活动为契机,严厉打击拒不履行判决行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5人次。

  圆满完成全年执行工作,获得上级法院高度称赞,共有3名执行员获“全区法院‘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先进个人”的称号,2名执行员获“全市法院集中办案月先进个人”的称号。

  瑶乡巡回法庭:成功调解纠纷38起

  针对南屏瑶族乡地区偏远、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矛盾纠纷较多的情况,上思法院在南屏成立瑶乡巡回法庭,采取“法官 人民陪审员 人民调解员”的新型调解模式,安排6名本地会讲瑶语、了解瑶乡文化的人民陪审员驻点于瑶乡巡回法庭,轮流值班、深入村屯协助驻庭法官进行矛盾纠纷调解、法律知识宣传等工作。同时联合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对当地矛盾纠纷进行及时化解,构建起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的矛盾化解机制。

  全年共接受当地群众各类法律咨询171余次,走访居民和农户38余次,受理各类纠纷43起,调解成功38起,为创建和谐瑶乡提供法治保障,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当地群众的充分肯定。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参审率达到100%

  全年124名人民陪审员参与了321个案件的审理,人民陪审员参审438人次,参审率达100%。

  除参与庭审外,人民陪审员还全程参与案件的调解和执行过程,全年人民陪审员共参加58件民事案件的调解并调解成功,参与12件案件的执行并顺利执结。

  推行“一村一法官一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增设驻村法官、人民陪审员工作室,指派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到各行政村、社区担任联系村法官、人民陪审员,深入基层一线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出台《上思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自主开发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和人民陪审员参审随机抽选系统;加大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宣传,自编自导自演了展示人民陪审员从选任到履职风采的情景剧《光荣使命》,并向全县人民陪审员统一配发了上思法院自主设计的人民陪审员专用徽章。

   3月份中国法学会到上思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项目进行评估,得到了评估专家组的高度评价及肯定。

  诉非衔接机制建设:诉前联调成功409件

  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有独立的人民调解员工作室、律师工作室、法律援助工作室等,安排一批富有调解经验的法官和邀请其他单位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和律师等一同参与到诉调对接工作中来;针对消费纠纷案件数量逐渐增多的情况,与上思县工商局合作在工商局设立了消费者调解室。

  司法公开:完善三大平台功能

  在《上思县人民法院阳光司法网》和诉讼服务中心LED大屏幕上全面公开审判、执行流程各项信息,并以短信的方式告知当事人案件进展情况;严格落实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制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319份;全年共选取12个庭审录像在阳光司法网公布,28个典型案例进行庭审直播,进行8次重大活动网络微博直播,不断提高法院工作透明度,扩大法院工作影响力。

  接受监督:收集办理意见80余条

  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判执行向人大报告制度,通过手机短信不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陪审员推送法院信息。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法院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开展“阳光评议”、参与案件执行等工作,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1人次参加上述活动的开展,收集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60余条,实现了人大、政协和法院工作的良性互动。为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院长邮箱”,全年回应群众邮件20余条;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及时向媒体和社会各界发布法院工作动态和案件审理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司法救助:帮助830名困难当事人

  充分运用司法救助政策,不断加大对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在依法办案中传递司法温暖,全年举办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活动3次,为65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共计15.45万元的救助金;为将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全年给予765名困难当事人免、减、缓诉讼费20.6872万元,体现了司法领域内的人文关怀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

  精准扶贫:深入村屯900多人次

   76名在编干警共联系帮扶贫困户124户。班子领导及在编干警每月深入村屯联系帮扶贫困户,按时间节点完成帮扶手册红蓝本的填写和2016年预脱贫贫困户“双认定”工作;将财政拨款的5.31万元和本院自行出资的2.3万元悉数运用到扶贫工作中,为帮扶村赠送7套办公桌椅,赠送2016年预脱贫贫困户19台电视机和17套卫星接收设备。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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