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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法院:创新社会管理新 促家事纠纷“案结事了”
作者:东兴市人民法院 吴祖环 张晓歌  发布时间:2017-02-09 08:25:14 打印 字号: | |
东兴法院家事法院联合社区干部回访离婚纠纷案当事人
  广西陆川退休法官傅明生被二十年前一起离婚纠纷当事人残忍杀害的事件余波未平,东兴市人民法院家事巡回法庭法官悲伤之余,更要负重前行。2017年2月7日下午,大年十一,东兴法院家事法官一行来到东兴镇东郊社区,回访一起判决离婚后当事人拒绝领取抚养费的案件情况,与社区干部及人民陪审员协商对当事人的帮扶方案。

    案件当事人双方自由恋爱结婚后生育一个儿子,后经诊断为脑瘫残疾儿童,双方为治疗疾病花光了家庭积蓄。此后,原被告因对儿子病情的治疗及照顾发生争吵,女方原告黄某在2011年底便逃回娘家生活。2014年8月,原告向法院提出离婚,东兴法院审理后判决不准予离婚,给双方一次和好机会,但原告于2015年4月再次起诉离婚,双方已无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黄某请求离婚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家事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充分考虑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注重保护儿童权益。考虑到婚生儿子一直跟随被告生活,判决由被告继续抚养,因小孩智力残疾为壹级,需专人护理,生活开支较大,家事法官为保护儿童健康成长,决定调高原告负担的抚养费至1 500元/月。判决生效后,原告按月支付抚养费,但被告经法院通知后却一直未领取。

    案结事未了,家事法官没有放弃职责。家事法官在判决生效后与社区干部联动回访,及时了解当事人的生活、感情、子女状况,共同协商解决方案,为当事人解决困难,进行心理疏导。

    针对家事案件的特殊情况,东兴市人民法院家事巡回法庭全面推行“打造一个格局、建立两套制度、明确三项功能、把握四个方面”的“1234”工作机制,成立了家事纠纷联动化解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以法院为主导、多方参与、部门协同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模式。依托这个平台,与公安、妇联组织及社区、村委等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定期交流有关家事案件的处理情况,共同开展判后跟踪、回访、帮扶工作,形成家事纠纷社会管理新格局,增强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

    下一步,为完善家事纠纷联动化解机制,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联动调解中的作用,家事法庭将启用新的审判组织流程,力争在家事案件中都能任用当事人所在社区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并将裁判文书抄送给当事人所在的社区,以有利于对当事人的调解及跟踪回访,及时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平复因感情危机形成的心灵创伤,使当事人充分感受到法院的人性化关怀,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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