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8日是第107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广大妇女同胞都在欢度佳节,而上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女法官吴承芳却放弃了休假,率领执行团队奔赴远离县城的在妙镇板龙村进行强制执行,在执行局忙碌的“春雷行动”中度过了这个专属于劳动妇女的节日。
李小英夫妇与赵齐教夫妇是邻居。2012年3月12日晚,李小英与赵齐教的配偶曾锦青发生口角并扭打在一起。赵齐教见状过去劝架,但是苏定模以为赵齐教要殴打李小英,于是就用木凳朝赵齐教头部打去,造成其头部受伤流血。2012年3月13日早晨,李小英与曾锦青又发生争执,并产生肢体上的冲突,后赵齐教也参与到冲突当中。在冲突中,李小英用木凳打向赵齐教头部,致使其头部再次受伤,赵齐教受伤后被送往上思县人民医院治疗。
2015年,赵齐教向上思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苏定模、李小英赔偿其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200元。上思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最后判决苏定模、李小英共同赔偿赵齐教各项经济损失3883.12元。
判决生效后,苏定模、李小英一直不主动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规劝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支付义务,但是被执行人一直都说自己没有钱。
2017年3月8日,申请执行人赵齐教联系吴承芳法官,说明被执行人李小英夫妇正在砍甘蔗出售,有财产可供执行。经请示院领导同意,吴承芳法官立即与执行团队赶赴距离县城50公里外的在妙镇板龙村。吴承芳法官赶到李小英家时没有找到人,经多方询问才得知李小英夫妇在甘蔗地做工。直到下午五点多,吴承芳法官才在甘蔗地中找到了被执行人,但是被执行人还是一直宣称自己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
回到李小英家,吴承芳法官耐心地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说明其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起初李小英还是一口咬定自己没有钱,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随后,执行团队依法拘留李小英。李小英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终于服软,当场提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和解,希望可以少支付一点执行款。经吴承芳法官多番调解,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同意赔偿申请执行人共计2800元,同时双方也相互谅解,表示以后将和睦相处。
“谢谢上思法院,谢谢吴法官,今天能够拿到所有执行款我真是太高兴了,谢谢大家为我们的案件忙碌到这么晚,你们真是为人民服务的好法官......”赵齐教收到2800元执行款后感激地说到。
经过一天的奔波忙碌,该案顺利执结了,整个执行团队都很高兴。晚上七点多,灯火璀璨,寒风吹拂,驱车回县城的路上,大家询问吴承芳法官最想收到什么样的“三八”节礼物,吴承芳法官笑称:“案子顺利执结,就是‘三八’节最好的节日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