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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民间智慧 推进司法民主
——上思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纪实
作者:上思县人民法院 宁海珊  发布时间:2017-03-22 17:27:39 打印 字号: | |
  • 上思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
  • 上思县人民法院对全县人民陪审员进行集中培训
  • 2015年12月23日,“3名法官+4名陪审员”的大陪审合议庭首度亮相在上思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民告官”行政案
  • 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对一起山林纠纷案件进行现场勘查工作

“哇,好漂亮的徽章!法院不仅成立了‘陪审员之家’,还配发了陪审员徽章,让我感到十分自豪,更激发了我对陪审工作的热情。”在上思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微信交流群里,人民陪审员们热烈讨论着。

2015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授权批准全国50家法院作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上思县人民法院是广西五家、防城港市唯一一家入选的试点法院。被确定为试点法院以来,上思法院从人民陪审员的随机选任、参审、合议、保障环节入手,在创新机制、稳步推进的同时,突出亮点特色,在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中进行了大胆探索,多项创新举措走在了广西全区的前列。2015年5月以来,该院共审结各类案件3154件,其中适用普通程序审结453件,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453件,一审陪审率100%。2016年3月份,中国法学会对上思县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项目进行评估,该项工作得到了评估专家组的高度评价及肯定。2016年4月19日,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社、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广西法治日报等11家媒体记者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集中采访。

选任:相对随机与全面随机的有机结合

“出来了,出来了!155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的随机抽选,仅用了短短10分钟的时间。”

2015年7月16日,上思法院与上思县司法局、上思县人大常委会密切配合,运用自主研发的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工作软件,从全县年满28周岁,县人大常委会选举时确认的选民中随机抽选出155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在资格审查环节中,法院会同司法局组成资格审查组,按照选任条件标准,认真审查候选人的年龄、学历条件、身体状况、有无刑事犯罪记录、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有无受过党政纪处理等资格条件。经征求意见和严格审查后,经第二次随机抽选确定115名人选。

“根据上思法院制订的试点方案,将从全县的20多万选民中随机抽选155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像这样大规模海选人民陪审员,绝对是一次新的尝试。”该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说。

针对全县“三大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医疗纠纷案件逐年增多的情况,上思法院在全县林业系统、国土局、住建局、劳动仲裁部门及医疗系统全体人员中相对随机抽选出30名的专业人员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其余125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则在全县年满28周岁,县人大常委会选举时确认的选民中随机抽选。最后在候选人中随机抽选12名专业人员,103名普通公民为人民陪审员。

经过发布公告、随机抽选、提请任命、对外公示等程序,上思县共新选任115名人民陪审员。该院陪审员总数达124名,陪审员人数与一线办案法官人数比为4∶1。

这批115名陪审员中,从年龄和学历上看,平均年龄上升,年龄均在28周岁及以上,大专以上比重则下降,充分体现了年龄和学历上的“一升一降”;从职业分布来看,基层干部、社区工作者、普通居民、农民工等基层一线群众103名,占比89.56%,极大增强了法院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参审:率先出台《细则》并全面启动职权改革

2016年3月15日上午,上思法院刑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纠纷案件,由1名法官和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此次合议庭开庭,与以往不同的是,该合议庭严格按照新制定的参审工作规则,在庭审中,陪审员只参与了该案件的事实审理,并没有对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表决,这是上思法院推进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启动新参审工作规则以来的首次尝试。

“逐步探索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是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重点所在。如何使这124名人民陪审员拥有应有的权利,更好地保障参审履职并推进参审职权改革呢?

2016年3月14日,上思法院在全区率先制定出台《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实施细则》、《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工作细则》、《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参审规则》《上思县人民陪审员管理细则》,决定从2016年3月14日起全面启用这一套新的参审工作规则。

《细则》从确定适用陪审制、陪审案件的筛选机制、随机抽选适用、回避、庭审工作规则、合议庭组成模式到评议、陪审员署名等一系列参审机制,均予以明确和细化。明确了陪审模式分为普通陪审制和大陪审制,陪审员原则上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每名陪审员参审案件每年不超过12件等工作规则。

保障:科学管理,强化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

上思法院结合实际,成立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管理、考核等各方面工作。在改革试点中,为增强新任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采取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能力,不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观摩旁听案件审理,提升参与庭审和评议案件的能力。

上思法院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所需的经费开支纳入了财政经费预算,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0万元,保障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开庭审理、培训分别给予补助,人民陪审员下乡参与案件调解、执行或者现场勘验等按法院办案人员出差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同时,为全县124名人民陪审员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为人民陪审员撑起保护伞,解除人民陪审员的后顾之忧。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上思法院探索人民陪审员试点改革已经迈出了可喜的一大步。如今,上思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已成为法官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得力助手,广大人民陪审员正在以自己的智慧和实际行动与法官共同担起维护法律公平与正义的责任。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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