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相处很融洽,新房也修好了,这都要感谢法官当初的耐心劝导,我们才没有冲动离婚啊!”3月2日,在东兴市江平镇一户人家中,一起离婚纠纷的当事人林大姐对上门回访的东兴市人民法院家事巡回法庭法官感激地说道。
这是东兴法院家事巡回法庭开展回访工作的一幕。东兴法院家事巡回法庭自2015年6月成立以来,不断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在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情感与亲人关系的修复,探索符合家事案件当事人特殊心理、情感需求的调解方式,并形成家事案件回访制度,案结之后,家事法官积极开展家事案件诉后跟踪、回访及帮抚工作,用如春风一般和煦温暖的关怀,消融历经亲情纠纷的心灵蒙上的冰霜。
2016年以来,东兴法院家事巡回法庭共回访家事案件38人次。
真情关怀:温暖家暴受害者心灵
“小郑,快到妇女节了,我们来看看你。”3月6日,在国际“三八”妇女节前夕,东兴法院家事巡回法庭法官张婷与书记员带着水果,一同前往东兴市东兴镇某小区,上门回访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纠纷案的女方当事人。
小郑与男方何某经亲戚介绍相识恋爱后同居,于2015年生育儿子小富。2016年1月,何某与小郑母亲发生剧烈争执,加上平时何某小郑有家暴行为,且吸食毒品,两人遂开始分居。而双方为了小富的抚养权却起了纠纷。家事巡回法庭在受理此案后,通过走访小郑所生活的社区了解到,何某确实有家暴、吸毒史,并且小富未满一周岁,巡回法庭依法判决由小郑抚养小富。
“谢谢法官还惦记着我!”见到张婷一行,小郑感到十分亲切。
“近来过得怎么样?何哥有没有来找过你呢?”张婷把带来的水果递到小郑手中,关切地询问起小郑的生活近况。
“我开始上班了,孩子现在是我妈妈帮照顾,他也没来找过我。”得知小郑最近生活已回归正轨,没有受到何某的打扰,张婷的担心得以缓解。“你今年才21岁,正是人生最好的时光,调整好心态,乐观地开启新生活吧!”张婷以女法官特有的亲和力与小郑倾情沟通交流,劝导她以积极向上的心态,走出上一段不幸感情的痛苦,并为她讲解了《反家暴法》的相关内容,引导她在受到伤害时依法维权。
东兴法院家事巡回法庭高度重视涉家暴案件的回访工作,通过面对面的诚心沟通,及时掌握当事人的心理状态,用真情关怀修复心灵的创伤,使回访对象重塑建立美满家庭生活的信心。
联动回访:拆除“心墙” 弥合亲情
“经你们开导,我也想通了,我会去领抚养费的。”2月7日下午,大年初十一,东兴法院家事巡回法庭法官吴祖环联合社区干部、人民陪审员,前往东兴镇东郊社区,回访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男方当事人刘某。
刘某与黄某婚后生育一个儿子,经诊断为脑瘫残疾儿童,双方为儿子治病用尽积蓄。后刘某与黄某为照顾、医治儿子争吵不断,2015年,黄某向法院起诉离婚。从保护残疾儿童权益角度出发,东兴法院家事巡回法庭依法判决由刘某抚养婚生儿子,黄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判决生效后,原告按月支付抚养费,但刘某经法院通知后却一直未领取。
当事人为何迟迟不领取抚养费?是否有心结未结?家事巡回法庭法官吴祖环联系了东郊社区干部及该社区中的人民陪审员,于大年初十一上门给刘某及孩子拜年,开展心理疏导工作。经过一番诚心沟通,吴祖环得知,在判决后,刘某认为其一直独自负担孩子大部分医疗费,对现在黄某支付的抚养费数额不满意。
“抚养费的数额,我们可以再与黄姐沟通,可是你现在一直不领取,孩子日后治疗该怎么办?”“不能一时赌气,要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考虑啊!”最终,在家事法官吴祖环及东郊社区干部、人民陪审员的共同开导下,刘某同意领取抚养费。
东兴法院家事巡回法庭建立了家事纠纷联动化解机制,构建起以法院为主导、多方参与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模式,与公安、妇联组织及社区、村委等联动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定期交流有关家事案件的处理情况,共同开展判后回访、帮扶工作。2016年以来,家事巡回法庭共与协作单位联动回访家事案件16人次。
情系家属:温情司法服务解开“心结”
“林阿公您来啦,快请坐!”3月14日,在东兴法院调解室中,家事巡回法庭法官张婷热情地招呼一位老人坐下,并为他倒了一杯茶。这位老人是一起离婚案件男方当事人林某的父亲,当天张婷上门回访时老人不在家,电话联系后老人主动来到了法院。
林某与徐某相识、恋爱后同居并生育一子。2009年,两人登记结婚,并共同购买东兴市某小区一间套房。2014年4月,林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零8个月。女方徐某于2017年2月起诉离婚。
由于林某父亲林阿公一直与儿子、儿媳一同生活,并出资为儿子、儿媳购买房屋,在监狱会见调解中,林某向家事法官表达了离婚后父亲居无定所的顾虑。家事法官从维护未成年、老年弱势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约定购买的小区套房归儿子所有,林某的父亲林阿公可继续在该套房内居住。而父亲的居住权是否能实现,是在狱中服刑的林某一直牵挂的事情。
“林阿公,最近您和徐姐相处如何?”结案后,家事法官张婷十分关心林阿公的生活状况,此次开展回访工作,也为了使林某能够安心服刑。
“我就是害怕被她虐待,也怕她赶我出家门。”林阿公担忧地说道。
“这个您不必担心,您儿子和徐姐签订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你可以一直在家里住下去。”张婷为老人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向其讲解了反家暴法的相关规定及人身保护令的申请方式。“听法官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下次探监我要让儿子好好改造,别为我牵挂了。”张婷的耐心详细的释法答疑解开了老人的心结,最后,林阿公满意地离开了法院。
东兴法院家事巡回法庭判后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在回访当事人的同时,对当事人亲属给予关注与关心,有针对性地为家属进行心理疏导,解决困难,答疑解惑,以温情的服务消除心中隔阂,稳固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