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执行法官十余次电话耐心释法被执行人自动履行
作者:防城区法院 张 德  发布时间:2017-03-28 16:18:40 打印 字号: | |

3月27日,在经过执行法官的反复电话释法后,被执行人陈某某将余款6700元交到防城区法院执行局。至此,涂某某申请执行陈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欠款本息6700元全部到位,在执行法官十余次的电话耐心释法下终于画上一个圆满句号。

2014年12月,被告陈某某从原告处订购塑钢门窗,共计7700元,订货时交定金1000元,余款6700元一直拖欠。2015年10月20日,经原告要求,被告立下欠条。欠条承诺2015年年底付清,期满后被告未履行义务,为此原告把被告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被告履行欠款义务。逾期后陈某某仍未履行,涂某某无奈于2月15日向防城区法院申请执行。

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书,进行网上司法查控。但网上查控反馈回来的消息是两名被执行人均无存款、车辆、工商登记等。执行法官通过多个渠道打听到被执行人的联系电话,2016年3月20日执行法官第一次通过电话向被执行人联系。被执行人接到电话后就挂了电话,执行法官再次打电话给被执行人一听到是法院的也马上挂机。考虑到执行标的不大,执行法官每隔三两天便给陈某某打一次电话、发一次短信,电话里不是像对待老赖那样的口气严厉,而是很温和的向其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告知该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判决义务,否则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陈某某虽然没有耐心听完执行法官的讲解,但心结一点一点解开了。3月27日,陈某某主动给执行法官打电话,告知法官下午把钱带到法院,请执行法官通知申请人过来取。

执行工作带有强制性,通过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促使其主动履行,润物无声、化矛盾于无形,是执行工作的最佳结果。防城区法院执行局在工作中经常向全体干警灌输和谐执行的司法理念,最大限度的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和解执结了一大批难案。

责任编辑:黄琼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广西法院网防城港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