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思县平福乡的黄某非法侵占同村张某的土地种植甘蔗等作物,侵犯张某的合法承包经营权,法院的判决生效后,黄某还是一直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拒不将土地交由张某经营。2017年3月28日,上思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该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将涉案土地上的农作物清除后,交还给申请执行人张某经营,依法保障张某的合法权益。
多年纠纷:判决生效拒不履行
1984年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时,上思县平福乡平福村平福圩一组将山地“婆叫山”分配给张某为责任山,但是因为界限不清,平福圩一组、张某及汪凯组对该山权属产生争议。2010年2月,上思县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将相关土地确权归平福圩一组集体所有。该处理决定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均予以维持。判决生效后,上思法院于2013年8月到现场为当事人确认涉案土地的四至界限。张某先后于2014年5月和2015年4月到责任山机耕,却遭到黄某等村民阻挠。2015年6月中旬,黄某又强行在该处土地种植甘蔗,致使张某一直无法对涉案土地进行经营。
2015年6月底,张某向上思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黄某停止侵权,并将在侵权土地上种植的甘蔗清除。上思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黄某将涉案土地范围内的甘蔗清除,将土地交还原告张某经营。黄某不服判决,遂向防城港市中院提起上诉。防城港市中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黄某还是一直不自动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无可奈何之下,张某于2016年7月向上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上思法院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张贴了公告。但是黄某收到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后,仍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且态度恶劣,继续侵占涉案土地。
春雷行动:强制执行保障民生
春节过后一直风调雨顺,是当地人开展春耕的好时节。俗话说“春雨贵如油”,但是张某一家人只能眼巴巴看着自己的责任山却不能开发经营,一家人都十分着急。今年“春雷行动”全面开展后,上思法院执行局决定要尽快啃下这个“骨头案”,并认真研究制定了强制执行方案。2017年3月28日上午,依旧是春雨绵绵,上思法院执行局何深琛局长带领执行团队驱车50多公里赶往上思县平福乡“婆叫山”。当日上午十点,上思法院14名干警组成三个执行组在执行地点冒雨集中,执行一组负责实施外围警戒,维护好围观群众的现场秩序;执行二组干警和当事人到场后即开始执行笔录,并对执行工作全程录像、拍照;执行三组干警在外围警戒布置好后,拉好警戒线进一步明确涉案土地范围,并指挥机械对涉案土地范围内的作物进行全面清除。
因为事前准备充分,而且当地乡镇政府、林业站等多部门、人民陪审员以及当地村民代表与上思法院执行局协同配合,使得整个执行过程井然有序,包括被执行人在内的当地群众并未阻挠干涉。经过约两个小时的高效工作,涉案土地顺利交还给申请执行人使用,该起行为案得以顺利执结。
“感谢上思法院,感谢执行法官今天冒雨来为我们老百姓进行现场执行,终于帮助我们拿回了属于我们的责任山,你们真的是为民做实事的好法官!”申请执行人握着执行局何深琛局长的手感慨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