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9日,上思县人民法院速裁一组老将吴世耿法官和资深审判员刘大河携手共创“一小时”佳绩,用时60分钟成功促成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被告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执行完毕涉诉款项,“速裁双雄”巧用“当场调解现场兑现”调执合一的方式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有利化解社会矛盾的同时妥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诉称,原告与合伙人凌汉于2013-2014年间共同生产水泥砖用于出售,其中出售给上思县江滨华府酒店期间雇请被告黄斌进行水泥砖运输。在运输期间,被告分三次要求原告垫付油费等共计5300元,且约定在运输完成结算时从水泥砖款中扣除。后凌汉未支付运费给被告,因此,被告至今未偿还原告已经预先垫付的费用5300元。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还欠款未果,因此,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欠款5300元,并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上思法院“速裁双雄”的调解经验累积横跨半个多世纪,因此,“速裁双雄”仔细研判案情后认为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事实十分清楚,能够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当事人双方4年未决的欠款纠纷。调解伊始,被告对调解工作有明显的抵触情绪,多次以经济拮据为由不配合调解工作,原告见状亦立即重申要求法院及时判决被告偿还欠款。目睹此情景,吴世耿法官及时稳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并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耐心听取了原、被告的意见和要求,同时,吴世耿法官从本案的实际情况、法律法规等方面对原、被告做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和说服工作。几个回合过后,原、被告经过思想洗礼,在深思熟虑的基础上,最终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后,速裁一组及时制作调解书并现场送达给原、被告,被告签收调解书后,当场向原告支付了欠款。至此,本案顺利落下帷幕。
本案的成功调执是速裁一组诉前调解工作中的一个缩影,速裁一组自速裁审判团队于2017年6月19日正式成立以来,始终牢记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秉持公正、高效、便民、利民的办案理念,正确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在坚持依法办案的过程中勇于创新,争取多管齐下,发挥合力,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确保案件均得到圆满解决。在以后的速裁调解工作中,速裁一组必会再接再厉,齐头并进,以全力提升审判质效为目标强力推进“百日清案”工作,以过硬的调解技术树立司法权威,不忘初心奋力推进速裁工作的开展,为上思县“两区一县”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