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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区法院团支部及2名团员获表彰
作者:防城区人民法院 招子文  发布时间:2017-07-07 17:33:2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共青团防城区委员会发出文件,表彰全区一批在2016年度共青团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团支部被授予“防城区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该院团支部书记苏春兰被授予“防城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刘丹同志被授予“防城区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近年来,防城区人民法院团支部以教育、挽救未成年人为工作出发点,构建起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审判和判后帮教矫正"三位一体"的特色工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明显,青少年维权工作迈上了一个更高的台阶。

一是利用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作为团支部的活动主阵地。从20145月开始,通过基地这一平台,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该院团支部联合辖区团委、教育局、关工委、妇联等综治成员单位对青少年开展普法教育接待20余次,来访约1000人次。

二是把教育、挽救工作延伸到法庭之外。该院团支部建立了集定期回访、社区矫正、联合帮教、助力安置于一体的帮教矫正体系,用爱心、细心、耐心和诚心做好判后帮教工作,帮助一个个失足孩子走出阴影。

三是从根源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该院团支部青年法官主动把工作前移,法官变“审判者”为“宣讲者”,近几年来,团支部的青年法官们深入全区中小学校,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特殊节日,免费赠送知识读本和普法宣传资料,开通青少年维权热线,并通过标语横幅、宣传展板、知识竞赛等形式,努力在校园内形成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法制氛围。

    由于成绩显著,该院多次获得表彰奖励,2014年被共青团防城港市委员会授予防城港市“青少年维权岗”,2016年被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 “全市法院集体三等功”。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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