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东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的申请执行人送的一面锦旗,将连日阴雨带来的低气压一扫而光,锦旗上面写着“执行神速解企忧,和谐化解为民好”,表达了对东兴法院高效的执行能力的认同和对执行法官的由衷感谢。
2013年6月,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东兴市支行与被执行人陈某、陆某夫妇签订《个人额度借款合同》,由申请执行人在授信额度内借给两被告人150万元。同日,两名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签订《个人最高额抵押合同》,两名被执行人将位于东兴市侨兴路的房产作为借款合同下的担保。合同签订后,两名被执行人于2014年内分别借款4次,共计130万元。借款发放后,两名被执行人于2015年11月份开始未能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截至2016年5月11日,两名被执行人未偿还借款本金共计129万余元元,欠息共计59294.14元。申请执行人经多次上门催还无果,无奈将两名被执行人诉至法院。东兴法院依法判决解除申请执行人银行与两名被执行人签订的《个人额度借款合同》。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两名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东兴法院执行局依法将两名被执行人位于东兴市侨兴路的房产进行拍卖,将拍卖所得用于偿清两名被执行人所欠债务,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东兴法院执行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联络沟通,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申请执行人为感谢该院执行法官的辛苦付出,特送来锦旗以表谢意。
在向法官赠送锦旗时,申请执行人感激地对执行法官说道:“感谢东兴法院的对我们作出的辛苦努力和付出,一心一意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真是我们老百姓的福气啊!”该院执行法官也表示收到锦旗备受鼓舞,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会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坚持人性化执法,以实际行动践行“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工作宗旨。